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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部署今冬明春消防工作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20日   來源:寧夏日報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通知,就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工作作出部署。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把預防和遏制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作為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務。

    今年年初以來,自治區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積極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專項治理活動,消除了大量火災隱患。截至10月份,全區共發生火災3441起,死亡7人,傷12人,直接財産損失570.7萬元。與上年同期相比,火災起數下降10.6%%,直接財産損失下降4.9%%,死亡增加3人,傷人減少12人。

    《通知》指出,自治區雖然未發生特大和惡性火災事故,但當前消防工作面臨的形勢依然相當嚴峻,特別是進入冬季以後,用火、用電、用氣、用油大量增加,容易發生火災事故。為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尤其是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保護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産安全,自治區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出發,堅持“人民生命至上,火災隱患必除”的指導思想,把預防和遏制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作為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務。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措施,明確責任,及時部署,狠抓落實。各級公安消防部隊要根據冬季滅火執勤工作的實際情況,調整充實一線滅火執勤力量,確保消防車輛、器材裝備完整好用,隨時做好滅火救援戰鬥準備。要組織好滅火執勤業務訓練和實地消防演練,努力提高各級人員的火場指揮能力和滅火戰鬥力,確保及時有效撲滅火災。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廣泛深入地開展消防宣傳活動,充分發揮媒體及消防站開放的宣傳優勢,向社會各界廣泛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和預防火災的常識以及如何報警、保護逃生等自救方法。同時,各職能部門要重點抓好用火、用電、用氣量大的單位、公眾聚集場所從業人員和在校中小學生的安全教育培訓,增強自防自救能力。同時,各級教育、衛生、建設、文化、商務、工商、旅遊等部門,在本系統、本行業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以賓館、飯店、商場、市場、歌舞遊藝等各類人員密集場所及學校、醫院和生産、貯存、經營使用石油、液化氣、天然氣管道等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單位為重點,尤其對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出口要進行嚴格檢查,確保暢通無阻。各鄉鎮和街道辦事處要督促基層單位認真履行《消防法》賦予的消防安全職責,切實做好居民區、鄉村隊、鄉鎮企業的安全檢查工作,解決小賓館、小娛樂場所、小加工廠等非重點單位、居民住宅和農村柴草堆垛的消防安全問題。對發生的火災事故要及時組織查明原因,分清責任,依法嚴肅處理;對一些典型火災事故的查處,及時組織宣傳報道,教育和警示廣大人民群眾,增強社會各方面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覺性。

    《通知》強調,各級公安消防、安全生産監督部門要切實加大監督執法力度,重點在督促各單位整改火災隱患上下功夫。要狠抓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不放,排除各種干擾因素,切實做到隱患不除工作不止。對逾期不整改的,堅決依法處理,該罰則罰,該停則停,該關則關。對單位逾期不履行消防行政處罰的,要及時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對逾期不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要按照重大火災隱患實施掛牌督辦的具體規定,採取公示和各級政府掛牌督辦的措施。年底前,各地要公佈一批由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促進解決本地區的重大消防安全問題。

    《通知》要求,元旦、春節等節日期間,各地、各部門要結合貫徹全區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管理工作的有關精神,加強對存放、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場所的監督管理,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對不具備存放、銷售條件的堅決予以取締。節日期間,各職能部門要做好轄區具有火災危險性大型群眾性活動場所的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制定嚴密的安全防範措施,確保萬無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