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的部署,國家統計局從今年起改進地區生産總值(GDP)核算工作。為貫徹實施國家GDP核算的改革,上海目前已做了以下幾項工作:
1、市統計局及時向市領導彙報國家核算制度改革情況,起草規範上海GDP核算的文件,得到市領導的肯定。要求全市各有關部門協作配合,共同做好核算基礎工作。
2、市統計局提出了上海GDP核算的改進方案,從制度上保證資料來源的及時和準確性。
3、全市統計系統建立和健全全市金融、運輸、電信等行業的季度重點統計調查制度,加強了GDP核算的基礎。
4、積極準備,已通過了國家統計局對上海市2004年度及2005年一至三季度GDP數據的聯審。
5、市統計局根據各級領導要求,多次對上海各期GDP進行預測和測算。
6、根據國家局“有條件的省市可以先試行下算一級”的指示精神,上海已從2005年一季度起對區縣GDP實行下算一級的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