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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通報果蔬汁飲料等食品衛生監督抽檢情況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09日   來源:衛生部網站

衛生部關於2005年果蔬汁飲料等食品國家衛生監督抽檢情況的通報

衛監督發〔2005〕47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

    根據2005年國家健康相關産品衛生監督抽檢工作安排,我部組織部分省區市對市售的果蔬汁飲料、酸奶、果凍和增強免疫力類保健食品進行國家衛生監督抽檢。現將監督抽檢情況通報如下:

    一、抽檢情況

    (一)果蔬汁飲料據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對市售的果蔬汁飲料進行監督抽檢,抽查指標為鉛、總砷和二氧化硫殘留量,共抽查642份果蔬汁飲料,經檢測並按照《果、蔬汁飲料衛生標準》(GB19297-2003)判定,結果有634份果蔬汁飲料符合標準要求,合格率為98.8%。抽檢結果顯示:果蔬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鉛含量和二氧化硫殘留量超過標準,其中二氧化硫殘留量最高為274.8mg/kg,超過標準規定限量26倍。

    (二)酸奶經河北、山西、江蘇、福建、湖北和廣東等6個省對市售的酸奶進行監督抽檢,抽查指標為:色素(包括胭脂紅、檸檬黃、日落黃、靛藍、莧菜紅、赤蘚紅)、甜味劑(甜蜜素、糖精鈉)和苯甲酸等,共抽查141份酸奶,經檢驗並按照《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判定,141份酸奶的色素指標全部合格。其中40份酸奶經檢測甜味劑和苯甲酸,3份檢出糖精鈉,合格率為92.5%。

    (三)果凍經遼寧、吉林、上海、湖南、廣西和四川等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對商場(超市)和集貿市場銷售的果凍進行監督抽檢,抽查指標為:食用色素、防腐劑和甜味劑,共抽查161份果凍。經檢驗並按照《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判定,結果152份果凍合格,合格率為94.4%。抽檢結果顯示:1、違法添加防腐劑苯甲酸是果凍不合格的最主要原因,本次檢查發現5份果凍防腐劑不合格,佔不合格總數的55.6%。2、違法使用甜味劑也是果凍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使用了糖精鈉和甜蜜素,佔不合格總數的45.4%。

    (四)增強免疫力類保健食品除北京、遼寧、山西、安徽、福建、山東、廣東、西藏、陜西和寧夏等1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未報告外,其他21個省份對市售的增強免疫力類保健食品的標簽和説明書進行了專項檢查,共抽查1415份保健食品,檢查其標簽、説明書是否存在誇大功能宣傳、暗示療效和假冒批號等問題,結果1301份産品合格,總合格率為91.9%。抽檢結果顯示:在114個不合格保健食品中,存在生産企業、産品名稱與批准內容不符問題的有31個産品,佔27.2%;其次,假冒批准或未批准的有29個産品,佔25.4%;誇大功能宣傳、未標注衛生許可證號的産品各有20個,各佔17.5%;暗示療效的增強免疫力類保健食品有12個,佔10.5%。

    二、抽檢結果分析和工作要求

    (一)結果分析通過對市售的果蔬汁、酸奶和果凍等3種食品衛生監督抽檢,合格率均較往年有所提高,但是,食品生産過程中違法超標使用食品添加劑問題仍然突出,如:果凍中使用的苯甲酸、糖精鈉、甜蜜素的問題,酸奶中添加糖精鈉,果蔬汁飲料中的二氧化硫殘留等。經對增強免疫力類保健食品的標簽和説明書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假冒偽劣、不按批准內容組織生産等問題嚴重,擾亂了食品生産經營秩序,危害消費者身體健康。

    (二)工作要求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各地已對生産經營者依法進行行政處罰,並在全國食品衛生法宣傳周活動期間向社會發出通報,對增強食品生産經營者法律意識,提高消費者的法律知識起到了一定作用。請各地按照我部今年食品專項整治工作確定的工作重點,加強食品添加劑生産和使用單位、保健食品生産經營單位的監督管理,督促他們貫徹落實《食品衛生法》的各項要求,強化自身衛生管理。同時,各地要加大食品衛生監督處罰力度,對發現的違法行為和不合格産品要一律予以嚴肅查處,並對其開展追蹤檢查,及時向有關省份和相關部門通報案件查處情況,將查處結果向社會公佈。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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