鋻於福建省今年自然災害頻發、災情嚴重,特別是目前寒冬已至、“兩節”將臨,災區貧困群眾的生活還比較困難的嚴峻情況,為了貫徹落實福建省委書記盧展工12月5日在省委常委(擴大)會議上的指示和省長黃小晶12月9日的批示要求,經福建省政府同意,福建省政府辦公廳12月13日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大災民住房重建力度做好困難群眾生活安排工作的通知》(閩政辦發明電〔2005〕158號),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門進一步做好災後恢復重建和困難群眾冬令生活安排工作。通知要求:
一要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完成災民住房恢復重建任務。雖然各地災民住房恢復重建進展良好,預計絕大部分重建戶可在春節前建成一層以上住房,但現在離春節僅剩一個半月時間,重建進度要加快,建築質量要保證,不能有絲毫懈怠思想。特別是因災倒房低保戶自救能力較弱,需要政府的特殊扶持。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民政廳和財政廳關於進一步加大特困災民倒房恢復重建扶持力度的通知》要求,對特困災民住房重建給予重點關注、重點扶持。各地要把災民住房重建工作作為一項緊迫的政治任務來抓,落實本級財政投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強對口幫扶工作,在統一規劃、科學選址的基礎上,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以倒計時的方式加快重建進度,務必在春節前保質保量地完成這項工作。要特別關注當前災民住房重建中存在的磚頭、沙石等部分建材漲價問題,從現在起到春節前,各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要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採取限定差價率或規定限價等價格干預措施;對違反規定、哄抬價格的,給予嚴肅查處,確保災民住房重建所需建材價格的基本穩定。
二要採取有效措施,全力以赴安排好困難群眾生活。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時刻關注城鄉困難群眾的安危冷暖,切實採取措施幫助他們解決生活困難問題,決不能讓他們挨餓受凍。要立即組織以民政幹部為主體、有關部門配合的專門力量,依靠基層組織、基層幹部,對城鄉各類困難群眾的生活狀況進行全面細緻的排查,摸清底數,掌握實情,尤其要將邊遠山區、偏僻村落的特困群眾一個不漏地納入救助範圍。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領導要深入災區,深入基層,深入家庭,廣泛開展走訪慰問活動,為困難群眾送去禦寒衣被、糧油食品或慰問金,雪中送炭,不留“死角”,使他們深切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心和溫暖。對低保戶、五保戶,要按月足額發放低保金;對城鄉醫療救助對象,要按政策規定及時兌現醫療補助金;對生活困難的離退休人員、下崗失業人員、殘疾人、老年人、優撫對象、革命“五老”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有關部門要按有關政策落實好他們的待遇;對喪失自救能力的特困群眾,民政部門要給予重點救濟,確保他們有飯吃、有衣穿,決不允許出現外出逃荒等非正常現象。要充分發揮村委會、社區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的作用,對困難群眾採取政府救助與社會幫扶相結合的方式,盡最大努力、以最快速度解決他們的應急之需,確保他們有飽腹之食、棲身之所、禦寒之物和就醫之處。要切實發揮慈善機構、公益團體扶貧濟困的積極作用,為他們開展慈善公益活動創造條件。要積極組織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與特困群眾結成幫扶對子,在資金、物資、技術等方面的給予具體幫助。要加強對救助幫扶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政府主導、民政主管、部門協作、社會協同的工作機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運作系統,使救助幫扶工作真正做到責任到人、落實到戶。
三要加強監督管理,確保救助款物管理有序使用合理。各地要嚴格依照有關規定,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救助資金管理監督制度,切實做到專款專用、從速撥付、足額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更不得截留挪用。對於賑災物資和捐贈款物,也要嚴格管理、合理使用。要把救助款物發放作為政務公開、村(居)務公開的一項重要內容,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做到公開透明、公正公平。各級民政部門要深入基層,加強調查研究,準確掌握情況,完善監督機制,強化對救助款物的使用管理,杜絕虛報、瞞報、錯報、漏報,確保各項救助及時、公正、高效;財政部門要加快資金撥付速度,加強對救助款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嚴禁挪用、截留;監察、審計部門要對救助款物流程動態監控,一旦發現違法違紀問題,要立即予以糾正,該追究責任的,決不姑息。
四要廣泛宣傳發動,營造扶貧濟困的濃厚社會氛圍。要發動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發揚互助友愛的優良傳統,廣泛開展扶貧濟困活動。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向社會和廣大群眾廣泛宣傳扶貧濟困的典型事跡,努力營造扶貧濟困送溫暖的濃厚氛圍。當前,各地要針對當前困難群眾禦寒保暖的迫切需求,廣泛開展以“冬衣暖人心”為主題的社會捐助活動,動員社會各界伸出援手,募集禦寒衣被,幫助特困群眾順利過冬。中等城市及有條件的地方要進一步動員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廣大黨員幹部帶頭捐助。要組織開展跨地區對口支援活動,發動沿海支援山區、非災區支援災區、輕災區支援重災區。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立即行動,迅速部署,切實把災民住房重建和困難群眾生活安排工作抓緊抓好,並將貫徹落實情況於12月31日前上報福建省政府辦公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