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杭州12月27日電(記者 胡作華)浙江省審計廳12月27日發佈新聞説,在對1146個單位的1367名領導幹部進行的經濟責任審計中,共查出違規金額54.18億元。
這項審計的對象主要是市縣長、部門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市縣長經濟責任審計的調查範圍包括政府可支配財力和支出結構、政府投資項目決策和績效,以及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社會保障、環境保護等熱點問題,對部門領導幹部重點檢查財政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重點檢查企業資産負債損益的真實性以及重要經營決策、重大投資項目情況。
浙江省審計廳負責人表示,圍繞對權力的制約監督,加強經濟責任審計,有助於進一步強化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的理念。今後這個省將著眼于提高領導幹部經濟管理水平,對財政財務收支數額大、有財政資金分配權和行政審批權、群眾反映問題較多的地區、部門、國有企業進行重點關注。
記者了解到,2005年度浙江省各級審計機關共完成審計單位4733個,查出各類違規金額129.45億元,損失浪費2.08億元。向司法機關、紀檢監察部門移送案件和事項73件,移送涉案人員106人,已立案處理43件、追究刑事責任15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3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