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往立法審議中,我們不可否認存在重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有效行使管理權,輕公民合法權益保護的傾向。這些都要在明年工作中克服。”在27日召開的2006年廣東省立法工作會議上,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鐘啟權的發言讓人眼前一亮。因為每一句話都落在問題的實處,而這也正是該省明年立法工作規劃最大的特色。
立法重點———保障群眾切身利益
2006年廣東立法計劃草案共安排了36個項目,其中立法重點12項,幾乎都是最讓百姓揪心的問題,如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條例、食品安全條例、勞動爭議仲裁條例、跨行政區域河流交接斷面水質保護條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等。這些條例內容涉及的都是百姓生活中息息相關的權益,都關係到和諧廣東的建設。
今年,該省首次建立了《2007年-2010年立法規劃項目庫》,以加強立法工作的整體部署和銜接。今後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確定年度立法計劃項目,將主要從立法規劃項目庫中篩選。記者看到,目前項目庫中共有56個條例名目,每一個項目都附有詳細的立法依據、必要性和主要內容。如擬制定的廣東省政府投資管理條例,就是為了針對政府投資存在的決策拍腦袋、工程上馬拍胸脯、工程爛尾拍屁股,解決主體缺位、監督缺失問題。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主任黃麗滿説,項目庫的制定將有利於有關起草部門及早開展調查研究,使立法準備更為充分。同時,立法規劃項目庫的內容並非一成不變,而是動態、開放的,將會隨著政府、人大代表和群眾的立法建議而立、改、廢。
切實減少部門利益對立法的影響
“當前一些法規草案質量不高的最突出問題就是部門利益問題。”鐘啟權説,這一在全國立法工作中都存在的普遍現象將是廣東省人大明年工作的攻關重點和難點。
鐘啟權主管了多年人大立法工作、參與無數立法審議,他的體會道出了很多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的感受。“部門利益對立法影響主要表現在:有利則爭,無利則推,不利則阻,他利則拖,分利則頂。”由於目前省級人大的立法草案大多由政府相關部門起草,在這一過程中由於部門利益作祟,一些改革發展迫切需要、群眾呼聲強烈的立法難以協調、遲遲不出臺,而一些主要體現部門利益的法規草案卻出現“趕著送審”現象。
為此,廣東省人大確定今後法規草案審議的重點之一是規範行政行為,依法把握有關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強制措施、行政處罰的設定,防止立法中“利益部門化”和“部門利益法制化”的傾向。同時,省級人大常委會還將提前介入法規起草工作,完善法規草案指引制度,避免由政府部門“一手包辦”法規草案。
讓人大代表充分表達利益訴求
立法的過程實質上就是不同利益的整合、協調、平衡的過程。因此,廣東省人大在今天的會議上提出,平衡各種利益要求的最好辦法,就是讓人大代表積極參與到立法過程中,把各自的利益訴求充分表達出來。
廣東省人大代表有14萬人,代表著社會各階層方方面面的利益。今後,廣東省人大代表對立法的參與將體現在立法的前後:一是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參與法規提議、起草、調研和審議過程,二是建立法規實施情況的反饋機制,對法規實施績效進行評估。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提出,在這一過程中,要堅決克服重公權、輕私權,重管理、輕服務,重許可、輕監管,重處罰、輕教育的傾向。既要把握法的管理功能,更要強化法的服務功能和保障功能;正確處理好保護公民合法權益和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關係。(記者張翼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