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間內蒙古將進一步調整煤炭工業結構、整合煤炭資源,力爭到2010年全區煤炭年産量達到5億噸。
未來5年內,內蒙古將逐步提高煤炭生産效率,淘汰所有生産能力低、回採率低的小煤礦,到2010年,內蒙古將煤礦總數控制在500處之內,其中年産45萬噸以下小煤礦控制在200處之內,年産30萬噸以下(不含30萬噸)小煤礦基本關閉。
到2010年,內蒙古採煤機械化水平將達到90%以上,合法保留的煤礦單井年生産能力達到30萬噸以上,將建成2個年産1億噸以上、4個年産5000萬噸以上的煤炭生産基地,新建礦井生産規模不低於年産120萬噸、露天礦生産規模不低於年産300萬噸。全區煤炭生産能力達到5億噸,煤炭洗選比重達到60%以上,煤炭就地轉化率達到50%左右,建設重組4個5000萬噸級、7個1000萬噸級以上的大型煤炭企業集團。
據統計,近5年內內蒙古煤炭産量以年遞增近5000萬噸的速度增長,其中2001年約為0.8億噸,2002年為1.145億噸,2003年為1.5億噸,2004年達到 2.03億噸,2005年將達到2.6億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