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呼和浩特12月31日電(記者劉軍)從2006年開始,內蒙古自治區將全面推行農村牧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農牧區的困難群眾也能夠享受到基本生活保障。
內蒙古自治區主席楊晶説,農村牧區低保制度將惠及全區40多萬名特困農牧民。本著“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原則,第一步財政將拿出約1.5億元資金,實現特困農牧民每人每天補助1元的最低生活補助標準,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提高補助標準。
據了解,內蒙古一些盟市已在此前建立了農村牧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如鄂爾多斯市、包頭市分別在2005年1月和4月開始全面實施農村牧區低保。
據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介紹,農村牧區低保制度的具體實施意見正在制訂之中,初步考慮首先把以前“吃救濟”的人群納入低保的範圍,然後逐步與扶貧部門確定的低收入水平標準接軌,擴大保障範圍。
楊晶説,過去5年中,內蒙古自治區年財政總收入由156億元增加到520億元,應該讓更多的居民享受到經濟發展的成果。今後,隨著自治區經濟發展、財力增強,將逐步提高最低生活補助標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