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入開展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繼續推進食品放心工程,針對食品季節性、節日性、區域性消費特點,集中開展三次專項執法檢查:一是以城市社區、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為重點,開展重點區域執法檢查。二是以商場、超市、集貿市場和批發市場為重點,開展自律制度專項執法檢查。三是以五一、十一、中秋、元旦、春節為重點,開展節日食品質量專項執法檢查。在集中開展專項整治的同時,要繼續依法清理規範食品經營主體,切實堅持先證後照,確保經營主體資格合法有效;全面落實工商所食品安全監管規範,大力強化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嚴格規範食品經營行為。
2、嚴厲打擊傳銷活動。認真抓好《禁止傳銷條例》和《直銷管理條例》貫徹實施,進一步加強對傳銷活動多發、易發區的檢查,重點打擊“拉人頭”、“團隊計酬”和利用互聯網進行傳銷的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做到露頭就打。做好直銷企業的準入、監管和規範,抓住直銷員的招募、培訓、計酬等關鍵環節,對違規行為堅決予以查處。
3、嚴厲查處商標侵權案件。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嚴厲查處一批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社會反響強烈的商標侵權案件。重點打擊侵犯著名、馳名商標、涉外商標的違法行為和商標印製環節的商標侵權行為,切實保護商標專用權。
4、深入開展廣告市場專項整治。以醫療、保健品、藥品、化粧品為重點,分季度、分階段、分類別開展重點整治,嚴厲打擊虛假違法廣告;通過規範廣告發佈行為、規範廣告公司經營行為、規範廣告監測管理行為,確保今年6月專項整治結束時,完成國務院領導提出的工作目標要求。
5、嚴厲打擊合同欺詐行為。重點查處建築施工、商品房買賣、加工承攬、旅遊、農資等合同違法案件。嚴厲打擊虛構或誇大特許經營品牌騙取加盟費、以回購包銷産品為誘餌推銷種籽種苗和加工器械等商業欺詐行為;嚴厲打擊設置合同陷阱、騙取合同保證金、實施合同詐騙等違法行為;保護弱勢群體利益,採取部門會審、專家點評、群眾參與的方式,加強對銀行信貸、電信消費、保險、供氣供熱等格式合同的審查備案。
6、深入開展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行動。繼續加大對商業賄賂的整治力度,重點打擊醫藥、旅遊、工程建築、金融、保險等部門的商業賄賂行為;繼續開展查處重大不正當競爭案件執法行動,嚴厲查處倣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企業名稱的行為,對商品質量作誤導性宣傳、不正當有獎銷售等行為;進一步加大反壟斷力度,嚴厲查處壟斷性行業強制交易、強制服務行為;積極運用行政建議或行政告誡等方式,制止地方保護和地區封鎖行為。
7、繼續加強煤炭市場整頓。緊緊把住煤炭經銷環節,突出打擊煤炭摻雜使假和無證無照經營行為這兩個重點。要堅持依法從重處理的原則,對摻雜使假行為,不僅經濟處罰要到位,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要依法移送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對無證無照經營的煤礦和煤場,要依照國家和我省一系列規定和要求,嚴肅查處,堅決取締。
8、深入開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活動。嚴格依照《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繼續查處無照經營行為,尤其要對危害人民生命財産安全的重點行業的無照經營行為進行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