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蘭州市政府首次向社會公佈了經過全面清理後,予以保留的244項行政許可項目和6項受委託實施行政許可項目、21項備案制管理項目,49項非行政許可項目和4項備案制管理項目。至此,經過5年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蘭州市行政審批事項由1068項減少到目前的328項,七成行政審批項目被削減。
蘭州市加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依法行政,從2001年以來,經過4次清理,共清理出行政審批事項1068項,分4批公佈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765項,佔行政審批事項總數的71.6%。
經過認真審核,目前保留項目共328項。去年,蘭州市還清理出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192項,取消7項。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涉及面廣、專業性強、工作難度大,蘭州市政府從市人大、企業界、高等院校聘請了12名熟悉經濟工作、行政管理工作、法律工作等專業知識的人員組成專家評審諮詢組,全面參與審核、論證,確保了工作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對保留的328個項目,蘭州市政府要求各部門要依法公開、公平、公正實施,對項目的許可條件、程序、時限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並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約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同時確定凡是能進入市政府政務大廳的,都進入政務大廳行使職權。 (記者 周丹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