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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關於做好06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22日   來源:國土資源部

關於做好2006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國土資發[2006]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和《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切實做好2006年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現安排如下。

    一、 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生命財産安全是人民群眾最根本的利益,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就是事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大事。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一定要站在執政為民的高度,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作為國土資源重點工作之一,認真研究、部署、檢查、落實。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行政主管部門,尤其是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各級領導必須樹立以人為本、心繫群眾安危的高度責任感,樹立統籌城鄉地質災害防治的全局觀念,樹立地質災害防治無小事的工作理念,以新思路、新舉措促進地質災害防治由被動防治向主動防治轉變。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建立完善的防災責任制,主要領導要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親自安排部署、督促檢查,分管領導具體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務必使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 加大力度,查明隱患,積極推進地質災害普查工作

    地質災害普查是進行地質災害監測、管理的前提,是有效避免群死群傷地質災害的基礎性工作。各省(區、市)廳(局)要認真落實《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的地質災害調查制度,把地質災害普查作為重點工作緊抓不放。部計劃在三年內全面完成全國山區丘陵區地質災害普查工作,要求各省(區、市)廳(局)在現有工作的基礎上,加大普查的力度和速度,增加普查投資,打破目前普查工作進展相對緩慢,週期較長的局面,快速查明本地區的地質災害隱患,以便在全國地質災害易發區建立完善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有針對性地開展地質災害預報預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給人民生命財産造成的嚴重損失。

    三、以人為本,共同防禦,加強監測預報工作

    監測預報是有效預防地質災害的重要手段。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在汛期前組織專業人員,充分發動城市街道居委會、鄉(鎮)政府等基層組織,對本轄區威脅群眾生命安全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一次摸底排查,並指導其建立健全隱患點的防災責任制和群測群防體系。特別是已完成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的地區,要根據已查出的隱患點,建立完善的群測群防體系,並將監測、預警責任制落實到具體單位,落實到街道、居委會主任、鄉(鎮)長、村主任,同時將防災明白卡發至受威脅的每一戶居民手中。請各省(區、市)廳(局)在今年6月底以前將當地群測群防體系建設情況以匯總表的形式上報部,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對查出的大型和特大型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要落實專業監測責任制,在群測群防的基礎上,實施專業監測,並建立監測檔案。

    四、未雨綢繆,有備無患,完善各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體系

    縣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在已經發佈實施的國家和省級《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基礎上,編制和完善市級和縣級以及地質災害高易發區或有重大隱患點的鄉(鎮)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並經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公佈。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召開專門會議,研究落實預案規定的各項任務、制度和措施,按照 “預案進社區、預案進企業、預案進農村、預案進學校”的要求,加大對預案的宣傳力度,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應急預案的認知度,有條件的地方應在適當範圍內組織預案演練,以檢驗和校正預案的可操作性。

    五、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切實做好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汛期,是我國地質災害的多發期。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逐步完善、嚴格執行險情巡查、災情速報、汛期值班、災害預報等制度。縣級以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擬訂好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汛期前經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公佈;要與氣象部門密切配合,按照國土資發[2003]229號文的要求,在國家和省級預報預警的基礎上,將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延伸到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市(州、區)級和地質災害特別嚴重的縣級,提高地質災害預報預警水平。積極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科學技術研究,規範地質災害預報預警工作程序,建立地質災害預報預警信息反饋機制;積極開展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和遠程會商工作。

    六、強化管理,按時保質,繼續做好三峽庫區和其他重點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三峽庫區三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關係三峽工程建設和庫區社會穩定大局,2006年將全面實施三期應急防治工程。湖北、重慶兩省(市)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國務院對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統一安排,切實負起責任,要按照項目審批及要求,克服困難,按時保質完成涉水156米崩塌滑坡和塌岸治理項目及搬遷避讓項目,認真實施三期地質災害防治監測預警工程建設,同時,應及早組織開展非應急治理項目的前期工作。汛前對庫區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排查,將隱患點的監測和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巡查任務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建立和完善群測群防體系,確保庫區人民生命財産安全。

    西南強降雨山區要重點關注潛在重大危害的滑坡和泥石流隱患點;西北黃土地區要警惕黃土濕陷造成的房屋開裂,做好黃土垣邊緣滑坡、溝口泥石流災害的防治;東南沿海地區要警惕颱風造成的暴雨引發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發性地質災害;西部特別是西北部如新疆伊犁等地區要重點做好融雪引發的泥石流和滑坡災害的防治工作。

    七、統籌兼顧,全面防治,加強地面沉降和礦山地質災害防治和環境治理的力度

    在做好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發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同時,對緩變的地面沉降等地質災害也要加大防治力度。在地面沉降監測方面,今年要在長江三角洲和華北地區要分別建立、完善區域合作機制,正式啟動聯席會議制度,研究提出地面沉降綜合防治聯合行動方案,使區域性地面沉降得到有效的控制。

    要加大礦山地質災害防治和環境治理的力度,在礦山地質環境調查的基礎上,做好《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的編制工作。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加大礦山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力度,建立和完善礦山環境治理責任機制,按照“誰破壞,誰恢復;誰誘發,誰治理”的原則,指導和監督礦山企業建立和明確治理責任,落實保證治理資金和治理措施。在礦山地質災害高易發區,礦山企業要進行礦山地質災害的監測和防治。山區礦山企業要特別注意尾礦和廢渣堆放點的安全,防止暴雨引發礦渣泥石流造成的危害。新建礦山企業要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新建和已投産的礦山企業要制訂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方案,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依法進一步健全礦山企業審批發證和監管的制度辦法,積極推進礦山環境恢復保證金制度等環境恢復補償機制,探索通過市場機制多渠道融資方式,加快礦山環境治理進程。對已關閉的礦山,要制定礦山環境恢復治理的專項規劃,積極籌措資金,開展恢復治理工作。

    八、加大力度,嚴格評估,有效減少人為原因産生的地質災害

    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或編制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時,必須認真做好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並對可能産生的地質災害實施有效的防治措施。要加大執法力度,做好督促檢查,對違反《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有關規定,未認真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或未認真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措施而引發地質災害的責任單位,要進行嚴肅查處。

    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與建設、交通、鐵道、安全生産管理、教育、旅遊部門密切配合,按照國辦發〔2001〕35號文、國土資發〔2003〕151號文、國土資發〔2003〕324號文和國土資發〔2003〕352號文、國土資發〔2005〕153號文的要求,切實做好城市、公路、鐵路沿線和學校校址、旅遊區(點)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防治工作。

    九、明確責任,加強監督,確保2006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取得實效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關鍵,是落實《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中規定的各項制度。2006年,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對轄區內的《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執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重點檢查地質災害嚴重地區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地質災害年度防治方案和應急預案的編制情況,群測群防體系建設情況以及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三同時”制度的執行情況。部將在全國開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執行情況檢查活動。

    地質災害防治,關係到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關係到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目標的實現,是我們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具體行動。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務必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視,工作上認真研究,行動上狠抓落實,力爭使2006年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取得新進展。

                                                      二○○六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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