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財政部進行了2006年記賬式(三期)國債的發行招投標。本期國債為固定利率附息債,期限10年,每半年付息一次,通過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和證券交易所市場發行,計劃發行面值金額340億元,實際發行340億元,其中基本承銷額49.5億元,競爭性招標290.5億元。本期國債經投標確定的票面利率為2.80%,競爭性招標有效投標總額為544.90億元。
61家記賬式國債承銷團成員參加了投標,31家中標。在本期國債承銷機構中,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建設銀行的承銷量居前。
本期國債2006年3月27日開始發行並計息,3月30日發行結束。分銷對象為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股票和基金賬戶、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債券賬戶的各類投資者。4月5日起,本期國債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證券交易所市場以現券買賣和回購的方式上市交易。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公告
2006年第4號
根據國家國債發行的有關規定,財政部決定發行2006年憑證式(二期)國債(以下簡稱本期國債),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期國債發行總額400億元,其中3年期280億元,票面年利率3.14%;5年期120億元,票面年利率3.49%。
二、本期國債發行期為2006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30日。各承銷機構在規定的額度內發售本期國債。本期國債從購買之日開始計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不計複利,逾期兌付不加計利息。
三、本期國債為記名國債,以填制“憑證式國債收款憑證”的方式按面值發行,可以挂失,可以質押貸款,但不能更名,不能流通轉讓。個人購買憑證式國債實行實名制,具體辦法比照國務院公佈的《個人存款賬戶實名制規定》(國務院令第285號)辦理。
四、在購買本期國債後如需變現,投資者可隨時到原購買網點提前兌取。提前兌取時,按兌取本金的1‰收取手續費,並按實際持有時間及相應的分檔利率計付利息。
從購買之日起,3年期和5年期憑證式國債持有時間不滿半年不計付利息;滿半年不滿2年按0.72%計息;滿2年不滿3年按2.07%計息;5年期憑證式國債持有時間滿3年不滿4年按3.15%計息,滿4年不滿5年按3.24%計息。
五、發行期內如遇銀行儲蓄存款利率調整,尚未發行的本期國債票面利率,在利率調整日按3年期、5年期銀行儲蓄存款利率調整的相同百分點作同向調整,提前兌取分檔利率另行通知。
六、本期國債面向社會公開發行,投資者可到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以及部分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等37家2004年憑證式國債承銷團成員的營業網點購買。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