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山東省環保局獲悉,按照山東省環保局與省質監局聯合發佈實施的《山東省“南水北調”沿線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全省調水沿線每年可以削減COD排放量12.34萬噸,COD平均削減率58.1%。根據模擬成果,正常情況下山東省境內水質COD濃度完全可以滿足調水水質Ⅲ類標準的要求。
據悉,今年3月發佈實施的《山東省“南水北調”沿線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以下簡稱《標準》)是全國第一個流域性標準,調水沿線所有污染源不分行業,只按照所在區域的不同執行不同的標準。
按照規定,核心保護區內禁止新建一切污染水質的開發項目,禁止水污染物排放單位以任何方式直接向該區域排放廢水,原有排污口應于南水北調東線工程通水前限期拆除。在重點保護區域和一般保護區域內,除城鎮污水處理廠執行回用水標準(COD濃度50mg/L)外,所有向該區域直接排放污水的水污染物排放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濃度必須符合《標準》的相關規定。
此外,《標準》特別對中水截、蓄、導、用工程在環境突發事件中的作用進行了規範,通過中水截、蓄、導、用工程可以將突發性的環境污染控制在支流,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幹線水質的影響。
山東省環保局有關人士介紹,根據南水北調工程通水的時間安排,將於2007年底前通水的黃河以南段匯水流域內所有排污單位必須于2007年6月底前達標排放;黃河以北段匯水流域內所有排污單位必須于2008年6月底前達標排放。(記者 張紅升 通訊員 屠艷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