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山東省氣溫迅速回升,風力較大,農事和春遊活動逐步進入高潮,森林防火等級居高不下,防火形勢十分嚴峻。為了加強野外火源管理,防止森林火災的發生,確保森林資源安全,山東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于近日制定下發了《山東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禁火令》。
禁火令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森林內或距森林邊緣500米範圍內實施燒荒、焚燒農作物廢棄物料、墳頭燒紙或燒香、燃放煙花爆竹、吸煙、烤火、野炊、攜帶火種和易燃品等行為;不得在農田、道路等防護林帶內焚燒農作物廢棄物料;在森林內從事野營、登山、祭祀、廟會等活動的,應當遵守森林防火的有關規定,並服從森林經營者的防火安全要求;除修築軍事工程設施外,在森林內或距離森林邊緣500米範圍內修築工程設施的,應當按照森林防火的要求,建設或配置森林防火設施、設備;進行實彈演習、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動,必須由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授權的森林經營單位批准,並採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準備工作。違反本禁令的,要根據《森林防火條例》和《山東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