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北京市文物裝修將“有法可依”。4月12日起,市文物局將《北京市文物建築裝修暫行標準及管理規定》在其網站上公示,向市民公開徵集修改意見。據介紹,這將成為北京市首個文物建築裝修方面的標準。
目前,北京市近一半文物古建被佔用,使用單位對古建進行裝修難以避免。以往,由於缺乏對文物建築裝修的相關審批標準,部分單位違規裝修,甚至損壞文物本體,但文物主管部門難以對其進行處罰和管理。“在古建墻壁上隨意釘釘、鑿洞,今後將被明令禁止。”市文物局政策法規處處長孫玲説。
新公示的文物建築裝修規定分總則、裝修設計、施工安全、相關管理規定、附則五部分,詳細規定,文物建築裝修,要具有可逆性,不得改變文物建築原狀、建築結構和外觀,不得損毀、改建、添建或者拆除文物建築,不得危害文物建築及其附屬文物安全。
據介紹,《文物法》中只有關於文物修繕方面的規定,但並未涉及文物建築裝修。為此,在制定《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辦法》時,市人大常委會就授權市文物局制定相關的標準。(記者 劉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