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近日閉幕的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工作會議上獲悉,“十一五”時期,西藏自治區水利工作將做好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水資源節約與保護、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等方面的工作。
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把建設旁多水利樞紐、拉洛水利樞紐、江北生態灌區三大骨幹工程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電工程、灌區建設,作為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通過這些工程建設,基本解決農牧區飲水安全問題,使農田有效灌溉面積達到280萬畝,新增草場灌溉面積80萬畝,保護和恢復4000萬畝天然草場生態;初步建成防洪安全保障體系,力爭洪澇災害損失比“十五”期間下降一個百分點;治理水土流失面積500平方公里,生態修復面積800平方公里。
深化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全面實施《西藏自治區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完成中型以上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推動以産權、經營權拍賣、轉讓和股份合作為主要形式的小型水利工程産權、經營權改革。建立以“民辦公助”為核心內容的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新機制。
加強水資源保護和節約用水。實行嚴格的江河湖泊水資源保護措施,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確定區域開發方向和規模。依法加強對入河排污口的監督管理,建立入河排污總量控制和重大水質污染事件應急管理制度。加大生態用水建設力度,推廣節水灌溉技術,逐步改變大漫灌的傳統灌溉方式。
構建水利行業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體系積極探索水資源統一管理,城市水務一體化設,流域水資源統一管理模式。建立以信息絡、水利數據中心為核心內容的水利信息臺,初步建成水文、水情和防汛、抗旱、救災體化的現代化信息系統。
做好水利發展戰略規劃。發揮西藏水資豐富的優勢,做好全區水資源綜合規劃後續作,完成雅江和“三江”流域規劃,以及其它要河流綜合規劃。加快研究制訂水能開發和理辦法,著手開展西電東送能源接續基地建基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