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部、公安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宣部、質檢總局、安全監管總局、工商總局、國務院法制辦、國務院糾風辦發出《關於印發2006年全國治超工作要點的通知》,部署2006年全國治超工作。
工作要點指出,從2006年起,全國治超工作將由"鞏固成果、依法嚴管、重點突破、有效推進"逐步轉入"突出源頭治理,強化執法力度,完善監控網絡,建立長效機制"的新階段。
工作要點就2006年治超工作提出五條要求:一是各地要繼續加強對治超工作的組織領導,各部門加強溝通,強化監督;二是堅持聯合治超,禁止違法超限超載車輛行駛高速公路,全面推進對超載車輛駕駛人實施交通違法行為累計記分制度;三是進一步加強和規範車輛生産、改裝及牌證管理;四是加強源頭監管,加強運輸市場準入管理,健全貨運經營企業和營運駕駛員的信譽檔案管理;五是加快治超長效機制建設,從實際出發,開展收費公路計重收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