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同志關於做好糧食收購和抓緊糧庫維修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做好南方部分稻穀主産省最低收購價糧食收購庫點的維修工作,根據局領導的批示,2006年4月19日至21日國家糧食局派調研組分赴湖北、江西等兩省進行調查研究。期間,調研組先後到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區、孝昌縣、漢川市,江西省南昌市新建縣、宜春市高安縣等糧食主産縣的最低收購價糧食收儲庫點,實地考察了擬維修的倉房情況,聽取了有關人員的情況彙報,並就今年的倉庫維修工作與兩省糧食局、財政廳、中儲糧分公司等有關方面進行了座談。
調研結果反映,目前執行最低收購價政策的收儲庫點倉房條件較差,亟待進行修繕。由於完好倉容不足,湖北省孝感市孝昌縣、漢川市等地區又出現了打露天堆存放糧食的現象,儲糧安全存在較大隱患。兩省有關方面對倉庫維修工作十分重視,省級地方財政均專項安排了倉庫維修資金,農業發展銀行江西省分行也提出可為倉庫維修提供貸款支持。兩省糧食局積極與省財政廳等有關方面溝通和協調,草擬了全省倉庫維修方案和維修資金分配方案,並根據兩省實際情況研究提出倉庫維修的具體辦法。各個庫點的維修準備工作正在加緊進行。同時,兩省有關方面普遍反映,中央財政安排一定的專項維修補助資金很有必要,而且從保持糧食主産區倉儲能力的長效機制看,國家應把倉庫維修補助列入經常性預算,每年均安排一定的資金用於糧食主産區倉庫維修改造。
國家糧食局有關領導對倉庫維修工作極為重視,專門聽取了調研組的工作彙報,提出國家糧食局要儘快下發有關工作要求的通知,請有關省抓緊落實倉庫維修資金,加強資金和項目的管理,確保維修資金專款專用。要求各地在確保維修質量和安全生産的前提下,加緊施工,保證全部維修工作在今年新糧上市前完成,在新糧收購時發揮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