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節日市場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安全放心的節日消費環境,省工商局要求全省各級工商機關按照省局年初確定的“十大紅盾執法行動”要求,認真做好“五一”黃金週期間市場監管工作。 一是加強食品市場監管。切實加強對超市、集貿市場、食品批發市場、城市社區、城鄉結合部以及旅遊景區、機場、車站、碼頭食品經銷點的監管,突出與人民群眾節日消費密切相關的糧、肉、蔬菜、水果、飲料、水産品、兒童食品、乳製品、酒類、保健品等重點。突出對農村食品市場監管,加強對農村集市、農村小攤點、小賣店經銷食品的監管。特別要加強對農村散裝白酒等食品飲品的監管,防止發生群體性食品安全問題。 二是加強旅遊市場監管。嚴把市場主體準入關,堅決取締無照經營旅遊業務和超範圍經營旅遊業務的違法行為。充分發揮合同監管作用,及時查處和曝光利用合同進行旅遊消費欺詐以及利用不平等格式合同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等行為。要對旅遊景區景點和旅遊商品市場進行集中檢查,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旅遊商品、欺詐和誘騙遊客購物消費的行為,規範旅遊景區景點經營秩序。要通過在旅遊景區景點和遊客集中購物場所設置公示牌等形式,在新聞媒體發佈警示信息,增強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三是加強文化市場監管。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網吧經營行為的檢查,規範經營行為,堅決取締黑網吧。加大對節日期間舉辦的各類書市的監管,一經發現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有害卡通畫冊、違背社會主義榮辱觀書刊、色情淫穢電子出版物等,要堅決予以收繳,嚴肅查處。 四是嚴厲打擊利用“五一”節日期間從事傳銷行為,加強對城市出租房屋、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地區的監督,嚴厲打擊以節日聚會等名義搞傳銷培訓,嚴厲打擊以旅遊為名從事傳銷活動。 五是加強市場促銷行為監管。加大對商品展銷會監管力度,嚴厲打擊虛假打折、欺騙宣傳、違法有獎銷售、以“廠家直銷”、“降價促銷”等名義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維護節日期間市場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