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家發展改革委獲悉,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印發了2006年小麥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
預案規定,小麥的最低收購價以2006年生産的國標三等小麥為標準品,白麥每市斤0.72元,紅麥、混合麥每市斤0.69元。執行小麥最低收購價預案的地區為小麥主産區的河北、江蘇、安徽、山東、河南、湖北6省。在2006年6月1日至9月30日,當小麥市場價格低於上述最低收購價格水平時,由中儲糧總公司及其分公司和有關省地方儲備糧公司按照國家規定的小麥最低收購價格和質量標準,掛牌收購農民交售的小麥。執行小麥最低收購價的委託收儲庫點由中儲糧總公司對外公佈。
國家發展改革委強調,國家公佈小麥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只是在市場價格下跌較多情況下,通過指定企業入市收購,以保護農民利益。在正常情況下,小麥價格仍在市場競爭中形成。
各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引導和鼓勵所有取得糧食收購資格的經營者按市場價格積極入市收購農民交售的小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