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十一五”期間,北京市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切實把首都的發展轉到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軌道上來。為此,提出到2010年全市萬元GDP能耗、水耗分別比“十五”末期下降15%和20%。為貫徹落實市委九屆十一次全會精神,確保“十一五”規劃節能、節水目標的順利實現,經市政府同意,自2006年起,加強北京市能源和水資源消耗的監測工作,按季度公佈全市能源、水資源消耗情況。現將一季度全市能耗、水耗數據公佈如下。
一、全市能源消耗情況
2006年第一季度,全市能源消費量為1448.7萬噸標準煤(以下簡稱標煤),比上年同期增長3.7%。其中,第一産業能源消費量為22.6萬噸標煤,下降3.0%;第二産業能源消費量為710.6萬噸標煤,增長2.9%;第三産業能源消費量為435.7萬噸標煤,增長4.3%;全市居民生活能源消費量為279.8萬噸標煤,增長5.4%。
按現行價格計算,全市萬元GDP能耗為0.86噸標煤。其中第一産業萬元增加值能耗為1.95噸標煤;第二産業萬元增加值能耗1.52噸標煤;第三産業萬元增加值能耗為0.36噸標煤。按2000年可比價格計算,全市萬元GDP能耗為1.07噸標煤,比上年同期下降8.5%。其中,第一産業萬元增加值能耗為2.11噸標煤,增長6.6%;第二産業和第三産業萬元增加值能耗分別為1.83噸標煤和0.46噸標煤,下降12.9%和6.1%。
一季度,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能源消費量為594.3萬噸標煤,比上年同期增長1.6%,萬元工業增加值(現價)能耗1.45噸標煤,按可比價格計算,比上年同期下降12.0%;其中,電力消費量為57.3億千瓦時,萬元工業增加值(現價)電耗1403千瓦時,按可比價格計算,比上年同期下降9.6%。
一季度分産業能耗及變化情況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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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消費量(萬噸標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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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元增加值能耗(噸標煤/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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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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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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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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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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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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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 長(%)
(按可比價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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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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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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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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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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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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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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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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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産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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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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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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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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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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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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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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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産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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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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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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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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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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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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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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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産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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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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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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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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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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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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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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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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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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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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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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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市水資源消耗情況
2006年第一季度,全市水資源消費量為6.2億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長5.9%,萬元GDP(現價)水耗為37立方米。按2000年可比價格計算,萬元GDP水耗為46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6.5%。
附:指標解釋
1.能源消費總量:指報告期內社會各行業和居民生活所消費的各種能源數量。包括終端能源消費量、加工轉換損失量和損失量三部分。
能源消費通常按實物量計算。計算能源消費總量時,是將各能源品種的消費量按照其熱值折算為標準煤。
2.萬元GDP(或增加值)能耗:是反映能源消費水平和節能降耗狀況的主要指標。其計算方法是用能源消費總量除以GDP(或增加值)。為了剔除價格變動因素對GDP(或增加值)的影響,採用可比價格計算其變化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