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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採取六項措施查堵可能進入北京的假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23日   來源:北京日報

    5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依法查處齊齊哈爾第二制藥有限公司假藥事件的緊急通知。北京市政府連夜召開緊急會議,傳達了有關文件精神。副市長牛有成、陸昊針對北京市藥品生産、流通和使用全過程的整頓和監管工作提出了具體工作要求。

    “齊二藥”假藥事件曝光後,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已採取了一系列措施,特別是國務院辦公廳緊急通知下發後,市長王岐山當即作出指示,要求北京市要認真貫徹緊急通知精神,切實加強領導,落實各項措施,要從藥品研製、生産、流通和使用全過程等各個渠道查堵可能進入北京市的假藥,並進一步加強宣傳,提醒廣大市民提高防範意識。

    北京市政府要求各級藥品監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藥品生産經營單位和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立即開展以下六項工作:

    一、市藥監局、市衛生局立即組織開展藥品安全檢查,從5月22日起,在三天至五天內,所有藥品生産、流通和使用單位立即進行全面、徹底自查,並將自查結果向藥品監管和衛生部門進行報告,實行零報告制度。

    二、各級藥品監管和衛生等部門,要在生産經營單位自查的基礎上,進行拉網式排查,要特別重視對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及薄弱地區和環節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瞞報、漏報等問題。

    三、市藥監局、市衛生局要儘快制訂下髮指導性文件,説明齊齊哈爾假藥事件涉及的藥品種類、名稱、批次和成分等相關情況,指導北京市所有藥品生産、流通和使用單位檢查防範。

    四、要加大宣傳力度,建立覆蓋全市的信息發佈制度。

    五、市藥監局要指導北京市藥品生産企業建立嚴格的原、輔料進廠入庫檢查檢測制度,通過採用專業檢測手段和提高檢測人員素質,從技術上和制度上嚴格把關,保證藥品規範生産和上市的質量。

    六、藥品監管、衛生、公安等部門要密切配合,聯合行動,嚴厲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打擊和遏制制售假劣藥品的犯罪活動。

    北京市藥品監督局提醒市民暫時不要使用齊二藥産品

    在齊齊哈爾第二制藥有限公司假藥案發生後,為保障首都人民群眾的用藥安全,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要求,從5月9日開始,在全市範圍內對齊齊哈爾第二制藥有限公司的産品進行了查封和扣押。

    市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人表示,任何銷售、使用齊齊哈爾第二制藥有限公司産品的行為都是違法的,任何單位不得銷售、使用該公司産品。出於保障公眾用藥安全的考慮,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鄭重提醒市民暫時不要使用任何印有生産單位為“齊齊哈爾第二制藥有限公司”字樣的産品,如藥品、包裝盒、標簽等。如發現該公司産品,歡迎廣大市民向市藥品監督管理局舉報,舉報電話為83979558和83979566。

    另外,到目前為止,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標識為齊齊哈爾第二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在北京轄區採取了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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