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快淮河流域城鎮污水處理工程的建設進度,江蘇省財政廳和建設廳近日聯合發文,將採取“以獎代補”辦法,對如期實現淮河流域城鎮污水處理建設工程任務的有關市、縣政府給予獎勵。
據了解,此次給治污有力者發的“紅包”,資金全部由江蘇省財政安排,獎勵標準則是按江蘇省有關規定,根據各地人均財力狀況等因素分檔確定,越是困難的地區獎勵標準越高,單個項目按批准的污水處理規模每萬噸最高獎勵金額可達300萬元。獎勵的對象具體為淮河流域重點地區、屬省財政轉移支付縣(市),且列入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計劃的城鎮污水處理項目。能否拿到“紅包”將根據兩項指標來考核:一是管網項目建設完成情況;二是所屬污水處理工程的污水處理負荷達標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