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安全生産意識,夯實安全生産工作基礎,推進電信運營業中央企業(以下簡稱電信運營企業)安全生産各項工作的有效落實,根據中共中央宣傳部、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中華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關於開展2006年“全國安全生産月”活動的通知》(安監總政法[2006]39號)的統一部署,信息産業部電信管理局擬定於2006年6月份在電信運營企業開展以“安全發展,國泰民安”為主題的“安全生産月”系列活動。
一、安全生産事關電信網絡、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産安全,事關電信業的發展。各電信運營企業、各地通信管理局務必對安全生産工作高度重視,加強學習,提高認識,將思想統一到中央十六屆五中全會和全國安全生産工作會議精神上來,妥善處理好安全和發展的關係,以安全促發展,以發展保安全,精心謀劃,週密部署,切實組織好“安全生産月”各項活動,切實抓好各項安全生産工作。
二、各電信運營企業在“安全生産月”期間,要結合本企業特點和網絡運行狀況,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要求,突出“安全發展”這條主線,面向基層、面向廣大職工組織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主題宣傳活動,提高企業職工的安全生産意識。各電信運營企業應要求各分支機構、各分公司根據當地通信管理局的要求和公司總部部署,組織主要領導、安全生産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培訓,切實提高本企業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防護能力;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項安全生産制度,明確安全生産責任,落實各項安全防護設施和措施;組織開展企業內部安全生産大檢查,全面細緻地查找安全生産漏洞,積極主動地消除隱患,做到工作不留死角,安全不留隱患。
三、各地通信管理局要積極指導和組織行政區域內各電信運營企業“安全生産月”各項安全生産活動;結合本地區實際,開展電信運營企業的安全生産大檢查和安全生産測評,檢查和測評的內容要涵蓋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隱患,職工安全管理、防護知識和能力,以及各項安全生産措施的落實情況等關鍵環節;組織各電信運營企業開展安全生産經驗交流,促進企業間相互學習,相互提高;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産監督檢查,嚴防電信網絡安全等各種事故發生。
四、各地通信管理局要組織各電信運營企業圍繞基礎網絡設施、通信樞紐、重要信息系統等關鍵設備、關鍵部位的供電環節查找問題和隱患,主動與當地電力部門聯絡,落實各項整改措施,建立長效機制,進行有針對性的集中消缺,確保通信網絡和重要信息系統的供電安全,夯實電信網絡安全基礎。
五、針對夏季颱風頻發、汛情嚴峻、各種自然災害較多的情況。各通信管理局、各電信運營企業,特別是災情多發地區通信管理局和當地電信運營企業一定要強化安全生産意識,領導要高度重視,一把手要親自抓,密切關注災害預報和災情發展,根據災害特點加強相應的安全防範和電信網絡運行維護工作,完善各項應急預案,做好搶險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準備工作,確保電信基礎設施和電信網絡安全,確保電信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産安全,確保電信網絡安全暢通。
六、為了提高電信運營企業職工安全生産意識,電信管理局將於6月組織開展電信行業安全生産知識競賽活動。請各地通信管理局、各電信運營企業積極組織,爭取全員參加,確保競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