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李毅中在安全監管總局召開的全國視頻會上説,山西省大同市左雲縣新井煤礦“5.18”水災事故再次告訴我們:解決非法違法小煤礦問題,單靠善良願望是不行的,必須堅決拿起法律這個武器,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對少數“黑心”礦主,絕不能心慈手軟,必須依法從重從快予以嚴懲,任何心慈手軟都是對人民的犯罪;對非法違法、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的小煤礦,絕不能姑息遷就,必須依法加大整頓關閉力度。要切實加強對已關閉取締小煤礦的監管,嚴防死灰復燃。
下一步的煤礦整頓關閉工作,李毅中強調提出了“四不”:一是整頓關閉的意義不容懷疑。必須堅定信心,一抓到底,把關閉對象從非法和不具備安全條件,延伸到浪費破壞資源、污染環境和不符合煤炭産業政策的小煤礦,延伸到結構調整,將整頓關閉攻堅戰推向縱深。二是全國“三年解決小煤礦問題”的總體目標不能動搖。各省區必須按照整頓關閉、整合技改、管理強礦“三部曲”,制定三年工作規劃,明確2008年上半年本省區小煤礦保留數量、今明兩年的關井任務。必須在6月底之前,把今年的關井名單確定下來,組織實施。三是“3萬噸”這個關閉礦井産量規模的底線不能後退。3萬噸及其以下的小煤礦,都在關閉之列。高突礦井以及水害嚴重的礦井,要先期關閉。四是煤礦資源整合的原則不能改變,必須認真貫徹,規範運作,堅決防止以“資源整合”為名拖延和逃避關閉。
李毅中:“5.18”事故的反思
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在6月5日的視頻會上表示,對山西省大同市左雲縣新井煤礦“5.18”水災事故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痛定思痛,更要務實抓實,嚴格執法,改進工作,加大煤礦整頓關閉力度。
李毅中説,這起事故暴露出當前煤礦安全領域的問題仍然十分嚴重,必須深刻進行反思:
第一,非法礦主無視國家法律、無視監管、無視生命的違法行為造成嚴重危害,必須嚴厲打擊,繩之以法。新井煤礦礦主以礦工生命為賭注,瘋狂掠奪盜採國家資源,到了喪心病狂的程度。該礦礦主不僅敢於踐踏國家法律,而且喪失了做人的道德底線,只顧賺錢,不顧工人死活:不向礦工提供起碼的勞動防護用品,不為礦工辦理工傷保險,壓榨盤剝,心黑手毒;井下運煤長期、大量使用根本不防爆的農用柴油三輪車;在已經發現透水事故徵兆的情況下,仍然組織工人下井生産;事故發生後不僅沒有採取得力措施組織救人,反而瞞報謊報,採取轉移被困人員家屬,破壞調度室出勤牌,抽逃和轉移帳戶資金,轉移、銷毀財務和銷售臺帳,刪除計算機數據資料等一系列手段,為事故調查設置重重障礙。
這個案例再次告訴我們:解決非法違法小煤礦問題,單靠善良願望是不行的,必須堅決拿起法律這個武器,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對少數“黑心”礦主,絕不能心慈手軟,必須依法從重從快予以嚴懲,任何心慈手軟都是對人民的犯罪;對非法違法、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的小煤礦,絕不能姑息遷就,必須依法加大整頓關閉力度。要切實加強對已關閉取締小煤礦的監管,嚴防死灰復燃。
第二,“執法不嚴、工作不實”是安全生産領域的“痼疾”,必須認清危害,下決心根治。新井煤礦“5.18”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在執法和管理上存在的巨大差距。長期以來,這個礦在資源管理、生産管理、安全管理、火工品管理、經營管理等方面,均存在著嚴重的、顯而易見的非法、違法和違規行為。我們不禁要問:這樣一個“五毒俱全”、隱患嚴重的煤礦,為什麼通過了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審核驗收和仲介機構的評價,而獲得了“六證齊全”?該礦非法開採、瘋狂超能力生産已經很長時間了,縣、鄉政府和監管職能部門為什麼視而不見?經過了多次的整頓關閉,這樣的煤礦為什麼還能夠繼續存在,而且變本加厲,非法違法行為越來越嚴重?不到半年時間,左雲縣就發生了兩起特大、特別重大透水事故。去年12月28日,該縣店灣鎮寶源煤礦曾發生過一次涉難20人的特大透水事故。是否吸取了教訓,為什麼事故一次比一次大,非法礦主瞞報手段一次比一次惡劣!
所有這些都使人震驚,説明當前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執法不嚴、工作不實”的問題仍然嚴重。安全監管監察系統的所有同志,都要引以為戒,舉一反三,認真查找監管監察執法工作中的漏洞,加快推進職能、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風“三個轉變”,關口前移,重心下移,把工作抓細、抓實,才能抓好。
第三,失職瀆職和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等腐敗問題是煤礦安全生産的深層問題,必須嚴肅查處,重典治亂。種種跡象表明,新井煤礦“5.18”事故背後,存在著嚴重的腐敗問題。
腐敗問題對煤礦安全生産危害嚴重。腐敗不除,“保護傘”不倒,非法違法行為就會繼續猖獗,煤礦事故就得不到遏制。為此必須重典治亂,嚴厲懲治。
第四,媒體監督和群眾監督十分重要,必須改進事故信息管理處置工作,保持監督渠道的暢通有效。“5.18”事故以及近來發生的其他一些瞞報事故問題,能夠迅速揭露,相關媒體和群眾舉報發揮了重要作用。我們要改進事故信息的應對處置,提高應急救援、事故查處效率。要在堅持和完善事故逐級上報制度的同時,保持媒體記者反映問題、群眾舉報等信息渠道的暢通。嚴肅認真地對待媒體的反映和群眾的舉報,及時查證重大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