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教育廳近日聯合發出通知,明文規定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校只能收取課本費一項代辦費項目。課本費標準按省教育廳公佈的必須配備的學生用書(不含教輔材料)及招投標中標零售價格據實核收;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校一律不得收取借讀費。對援外、支邊及野外作業人員和現役軍人子女需投親靠友借讀的,由借讀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就近安排入學,不得收取借讀費。對暫未被地方政府接收的企事業單位所屬中小學校接收非本單位子女就讀可按規定另行收取借讀費,其收費標準為小學300元/生·學期、初中500元/生·學期。堅決杜絕各種形式的亂收費,嚴肅查處向中小學校的亂收費行為,公開曝光情節惡劣的亂收費行為,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記者 王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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