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化肥淡季商業儲備過程中,某省化肥淡儲聯合體中的個別淡儲企業虛報淡儲化肥數量, 假造有關賬簿,日前已被財政部駐當地專員辦查處。
2006年4月21-22日,財政部駐某省專員辦對該省化肥淡儲情況進行檢查時,發現該省淡儲企業化肥聯合體中的個別企業通過偽造尿素堆場、變造賬簿、虛構交易等不正當手段偽造庫存量和購進量數據,嚴重違反了《化肥淡季商業儲備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其違規事實如下:
一、偽造尿素堆場。該企業採取在氯化銨外側堆放尿素的做法,偽造尿素堆場,經現場盤點實際庫存僅為上報庫存的1/4。
二、變造賬簿。該企業為了使財務賬簿和實物臺賬與庫存假象吻合,變造了相關原材料、産成品、銷售收入、應付賬款明細賬和庫存臺賬賬頁、相關憑證和入庫單,替代真實賬頁。
三、虛構交易。該企業多次偽造入庫檢驗單,偽造2005年1月、10月、11月三次共計入庫尿素4200余噸的事實,並將替另一農資公司代儲尿素200噸充當國家淡儲尿素。
四、將淡儲貼息資金轉為小金庫直接發放。該企業將部分中央財政淡儲貼息款直接提現,用於發放職工補貼以及支付相關業務單位,均未在相關賬簿中記錄反映。
鋻於該企業的嚴重違法事實,根據《化肥淡季商業儲備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該企業化肥淡季商業儲備承儲資格已被取消。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三條、《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十四條有關規定,該企業受到沒收已收到的中央財政貼息資金和相關處罰。
當前,全國化肥淡季商業儲備工作已接近尾聲,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貿易司、財政部經濟建設司要求各承儲企業應以此案例為戒,從中吸取教訓,加強自查自律,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真正把淡儲工作落到實處,發揮淡儲化肥保證市場供應、平抑市場價格、維護農民利益的作用。對弄虛作假的淡儲企業,將一查到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