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江西頻道6月22日電 自7月1日起,江西省將擴大農村困難群眾大病醫療救助範圍,由原來的農村五保戶、農村特困戶中的常年救助對象,擴大到所有農村五保戶和農村低保戶。
2005年,江西省對22萬農村五保戶、30萬農村特困群眾進行了大病醫療救助。從今年7月1日起,江西把全省22萬農村五保戶和100萬農村低保群眾,全部納入農村大病醫療救助範圍。救助所需資金按照人均160元安排,預計全省財政共需此項支出近2億元,由省、市、縣各按5:2.5:2.5的比例負擔,21個國家扶貧重點縣按省75%、縣25%的比例負擔。
江西省將大病救助病種暫定為:惡性腫瘤、尿毒症(腎衰竭)、重症肝炎(肝硬化或急性肝壞死)、腦中風、急性心肌梗塞、急性壞死性胰腺炎。救助標準由各縣級政府制定,救助個人全年累計醫療救助支付額度一般不超過4000元,特殊困難人員可適當增加。
江西省還規定,開展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縣(市),大病醫療救助資金可資助農村五保戶、農村低保戶繳納個人參加合作醫療應負擔的全部資金,使其享受合作醫療待遇。(記者李美娟 謝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