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5日上午召開的全省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工作座談會上獲悉,湖南省將在兩年內基本解決部分村級組織無活動場所的問題。
村級組織活動場所是村級各個組織和黨員、幹部開展學習、工作及其他活動的主要陣地,也是為村民提供文化、教育、娛樂等公益性服務的重要場所,是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去年6月,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決定採取由地方財政投入為主、中央財政適當補助和黨費予以支持的辦法,抓緊解決村級組織無活動場所問題。今年初,中組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就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工作進行了專門部署,並聯合下發了《關於抓緊解決部分村級組織無活動場所問題的通知》。
近幾年來,湖南省各地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但由於一些地方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對滯後,村級組織“無錢辦事”、無活動場所的問題還比較突出;還有一部分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年久失修,有的已經成為危房,急需修繕維護;不少地方並村後,黨員數量大幅增加,原有的村級組織活動場所面積較小、配置簡陋,已經不能滿足活動和工作的需要。
省委、省政府決定,在中央按總投資30%的比例補助10130萬元的基礎上,省本級按總投資36%的比例配套12166萬元,用於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和辦公用品配置。考慮到各地的財力差異和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的實際情況,將14個市州分為3種類型,把中央和省本級的投資補助,按30%、60%、80%的比例進行分配,分兩年到位。除中央和省裏補助投資外,其餘配套投資由市州、縣(市、區)負責落實。(記者 蒙志軍 實習生 佘珍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