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中央行政事業單位住房改革支出預算系統”表格關係説明
第一部分:簡稱説明
1、《2007年中央行政事業單位住房改革支出預算表》以下簡稱“附件一”
2、《2007年中央在京行政單位購房補貼預算基礎數據表》以下簡稱“附件二”
3、《2007年中央在京事業單位購房補貼預算基礎數據表》以下簡稱“附件三”
4、《中央在京行政事業單位符合領取購房補貼條件職工基本情況表》以下簡稱“附件四”
5、《1999-2007年中央在京行政事業單位購房補貼需求情況表》以下簡稱“附件五”
第二部分:表間關係
1、“附件一”與“附件二”(或“附件三”)之間的關係如下:
“附件一”中支出項目為:“1.按月補貼”、 “2.無房一次性補貼”、 “3.未達標補貼”、“4.級差補貼”的“支出總額”分別取自“附件二”(或“附件三”)中所有人員的“按月補貼”合計、“無房一次性補貼”合計、“未達標補貼”合計、“級差補貼”合計。這四項不需要單位填寫。
2、“附件五”與 “附件二”(或“附件三”)之間的關係如下:
附件五中“2007年需要解決購房補貼額”欄除“小計”外,各項分別是“附件二”(或“附件三”)中“按月補貼”、“無房一次性補貼”、“未達標補貼”與“級差補貼”的合計數。系統自動生成。故該欄無需單位填寫。
第三部分:表內關係
一、“附件一”
1、“附件一”中支出項目為“(三)購房補貼”的“支出總額”是“1.按月補貼”、“2.無房一次性補貼”、“3.未達標補貼”、“4.級差補貼”四項之和,故該項的支出總額無需單位填寫。
2、“一、行政單位”或者“二、事業單位”的“支出總額”、“2006年年末結余”等項是各自單位下“(一)住房公積金”、“(二)提租補貼”、“(三)購房補貼”三項的和。所以“一.行政單位”或者“二.事業單位”對應的行無需單位填寫。系統會自動計算得到。
3、“申請用財政撥款安排本年支出”=“支出總額”-“2006年年末結余|其中:安排本年支出”-“2006年末售房收入結余|其中按20%安排本年支出”-“用預算外資金安排本年支出”-“用其他資金安排本年支出”(即附件一下方註釋的:8=1-3-5-6-7)。故該列無需單位填寫。
4、“附件一”下方的“三.合計”及其下方的各子項內容都是由“行政單位”及其子項與“事業單位”及其子項對應的合計。故“三.合計”及其所有子項都無需單位填寫。由系統自動計算。
二、“附件二”和“附件三”
1、所有員工的“購房補貼合計”列都是員工的“按月補貼”、 “無房一次性補貼”、“未達標補貼”和“級差補貼”四項的和。該列由系統自動撲闥茫扌璧ノ惶钚礎?BR> 2、“合計”欄的“按月補貼”、“無房一次性補貼”、“未達標補貼”和“級差補貼”分別是對應列的合計。該列由系統自動計算所得,無需單位填寫。
三、“附件四”
1、“應發放購房補貼總人數”下各項分別是“已解決人數”欄與“尚未解決人數”欄各項對應的和。如附件四中註釋:9=1+5; 10=2+6; 11=3+7; 12=4+8;
2、“合計”欄的數分別為“行政單位”與“事業單位”的合計。該欄無需填寫。
四、“附件五”
1、“1999-2006年已解決購房補貼額”、“2007年需要解決購房補貼額”及“1999-2007年購房補貼需求合計”三欄各自都有一列“小計”,分別取自各欄內的四項合計。
2、“1999-2007年購房補貼需求合計”中除“小計”列之外的四項分別是“1999-2006年已解決購房補貼額”和“2007年需要解決購房補貼額”兩欄對應項之和。故該欄無需填寫。
3、“合計”欄的數分別為“行政單位”與“事業單位”的合計。該欄無需填寫。
二00六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