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國家質檢總局下發緊急通知,要求深圳、珠海檢驗檢疫局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深圳活禽恢復供澳工作。
通知説,7月7日,據澳門民政總署通報,經對深圳有關公共衛生情況的風險評估,決定自7月8日起恢復進口深圳禽類及其産品。為做好恢復活禽供澳的有關工作,國家質檢總局要求,深圳檢驗檢疫局要將澳門民政總署的決定及時通告有關生産經營企業,做好恢復供應的有關工作。同時,深圳局要加強與商務部門的溝通和聯絡,繼續密切關注當地疫情,保持與農業、衛生部門以及澳門民政總署的聯絡,按照國家質檢總局對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各項防控措施落到實處。
通知要求,檢驗檢疫部門要嚴格檢驗檢疫管理和離境前的查驗。要認真落實各項規定,加強對所有供港澳活禽註冊場的監督管理,做好防疫消毒、禽流感免疫、禽流感抗體和病原監測、監裝、加施封識和離境前的查驗等工作,確保供港澳活禽的安全衛生。同時,要跟蹤了解供澳活禽的質量和健康狀況,密切關注澳門市場活禽銷售和供求情況及有關信息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