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監督力度,根據中央編辦批復精神,國家環保總局全面啟動組建11個地方派出執法監督機構,並公開選拔15名副司級領導幹部。環保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認真貫徹落實第六次全國環保大會精神,不斷加強環保監管能力建設,努力建設完備的環境執法監督體系,促進環境保護的歷史性轉變。
這位負責人説,11個地方派出執法監督機構包括華東、華南、西北、西南、東北等5大環境保護督查中心(以下簡稱督查中心)和上海、廣東、四川、北方、東北、西北等6個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以下簡稱監督站), 均為保總局派出的司局級建制的執法監督機構。5大督查中心分別設置在南京、廣州、西安、成都、瀋陽。其中,華東督查中心的監管區域包括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華南督查中心監管區域包括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西北督查中心監管區域包括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西南督查中心監管區域包括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東北督查中心監管區域包括遼寧、吉林、黑龍江。6個監督站中,上海、廣東、四川、北方監督站仍維持原設置地點不變,進一步強化其職能;新增的東北監督站和西北監督站分別設置在大連和蘭州。上海監督站的監管範圍包括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廣東監督站的監管範圍包括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監督站的監管範圍包括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北方監督站的監管範圍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河南,東北監督站的監管範圍包括遼寧、吉林、黑龍江,西北監督站的監管範圍包括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
這位負責人説,受環保總局委託,督查中心在所轄區域內承擔以下職責:監督地方對國家環境政策、法規、標準執行情況;承辦重大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案件的查辦工作;承辦跨省區域和流域重大環境糾紛的協調處理工作;參與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與處理的督查工作;承辦或參與環境執法稽查工作;督查重點污染源和國家審批建設項目“三同時”執行情況;督查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國家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環境執法情況;負責跨省區域和流域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案件的來訪投訴受理和協調工作。監督站在所轄區域內承擔以下職責:負責民用核設施的核安全與輻射環境管理日常監督;負責軍用核設施的輻射環境管理日常監督;負責由總局直接監管的核技術利用項目的輻射安全與輻射環境管理日常監督;負責由總局直接監管的核設施營運單位和核技術利用單位的核與輻射事故(含核與輻射恐怖襲擊事件)應急工作的日常監督,以及事故現場應急響應;北方監督站還新增了負責全國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和安裝活動日常監督的職能。
他説,督查中心和監督站受環保總局領導,對環保總局負責,不指導地方環保部門業務工作,每年制定工作計劃,報經總局同意後執行,臨時重大活動需事先報經總局同意後方可執行。督查中心納入總局環境應急響應體系,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隨時保持與總局環境應急辦公室的通暢聯絡。監督站承擔核設施和核技術利用項目的現場監督,納入總局核與輻射事故應急響應體系,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隨時保持與總局核與輻射事故應急辦公室的通暢聯絡。
他説,為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黨組決定,面向全國公開選拔15名副司局級領導幹部,分別是:總局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副主任1名;華東督查中心、華南督查中心、西北督查中心、西南督查中心、東北督查中心副主任各2名;上海監督站、廣東監督站、四川監督站、北方監督站副主任各1名。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副主任和區域督查中心副主任,面向全國環保系統行政機關、事業單位進行公開選拔。監督站副主任公開選拔的範圍,擴大到全國核工業系統。
他最後表示,在今年4月召開的第六次全國環保大會上,溫家寶總理強調做好新形勢下的環保工作,關鍵是實行“三個轉變”,明確提出要“不斷加強環保監管能力建設”,曾培炎副總理進一步強調“要健全有利於加強執法的工作體系”。國務院領導同志的講話充分説明了對環境監管能力的重視,充分體現了環境監管能力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但是,必須清醒的認識到,目前的環境監管能力現狀與環境管理的需求不相適應,主要表現在法規制度不全,體制機制不暢,職責能力不強,組建督查中心和監督站就是為了落實六次環保大會的精神,努力建設完備的環境執法監督體系,做到“權責明確,行為規範,監督有力,高效運轉”,全面執行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順利完成環境執法監督管理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