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工作動態>> 地方政務
 
湖北:高校亂招生亂收費 學校主要領導要停職檢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9日   來源:湖北日報

    8日,湖北省教育廳召開規範高等學校辦學行為、規範招生管理工作會議,重申湖北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高校如有亂招生、亂收費行為,一經查實,學校主要領導立即停職檢查。

    會議通報了前期招生工作進展情況,已經完成招生任務的高校,招生工作做到了公開、公正、公平,省委、省政府和社會各界對湖北省第一批、第二批院校的招生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下一階段,高校招生工作進入關鍵時期,少數高校可能會在校外辦學點違規招生,可能會違規招收“預科生”,有些高校仍在利用招生廣告進行不實宣傳,各種非法仲介的招生詐騙活動也活躍起來。

    省教育廳負責人重申,各高校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下達的招生計劃,一律不得無計劃、超計劃招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所謂“預科生”、“跟讀生”,招生計劃的調整也必須在網上進行。

    省教育廳將組織督查組進行核查,對擅自設立校外辦學點,擅自突破國家招生計劃,不經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擅自錄取考生和違規收費的高校,一經查實,對學校主要領導立即停職檢查,再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及省有關規定嚴肅查處;同時,省教育廳將對有關學校給予調減招生計劃、暫停招生,直至建議審批機關撤銷辦學資格的處罰,並在建設項目立項、學位點申報設立、學校更名、綜合治理評價等方面作出限制,有違法犯罪行為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省教育廳要求重點加強對獨立學院、校外教學點的指導和管理,確保今年不再發生違規辦學、違規招生問題。各高校不得擅自設立承擔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分校、校區和校外辦學點,不得與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聯合辦學,也不得以聯合辦學的名義將高層次的學歷教育安排在低層次學歷教育的學校進行;各高校要歸口管理本校各類中外合作辦學活動。高校招生廣告必須經省教育廳審查備案後方可對外發佈。各高校應將本校正式錄取的學生信息向社會公佈。

    前幾年存在違規招生情況的高校,要採取多種方式向學生宣傳國家和省裏的政策,動員他們參加國家教育統一考試,取得國家承認的學籍,除此之外沒有其他任何解決辦法。(記者王晶、特約記者梁煒、實習生譚倩婷、曾錚)

 
 
 相關鏈結
· 湖北將注資21億實現農村教育由民辦到政府辦轉變
· 湖北省教育廳出資組織農村教師到高校培訓學習
· 湖北省教育廳:高校不得點名錄取不得體制外招生
· 湖北教育系統職務犯罪案件上升 已查處265件
· 湖北教育系統1至4月共80人因涉嫌職務犯罪被立案
· 湖北省明年農村和城市低保家庭學生免學雜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