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益嚴峻的毒品違法犯罪形勢,使制定一部專門的禁毒法律成為我國最高立法機關的一項迫切任務。8月22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開始首次審議禁毒法草案,這標誌著禁毒法正式進入立法程序。受國務院委託,公安部副部長張新楓對禁毒法草案作了説明。
張新楓作禁毒法草案説明時表示:“禁毒工作關係到國家和民族的興衰存亡。”針對嚴峻形勢,我國政府開展了卓有成效的禁毒人民戰爭,並同時努力構建強有力的禁毒法律體系。1990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禁毒的決定;1995年和2005年,國務院又先後制定了強制戒毒辦法、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這些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和行政法規的施行,對於依法預防和懲治毒品違法犯罪行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身心健康等,發揮了重要作用。
張新楓表示,受國際毒潮氾濫和國內涉毒因素的影響,我國禁毒工作仍然面臨著十分嚴峻的形勢,有必要制定一部專門的禁毒法律。
據介紹,首次提請審議的禁毒法草案共8章78條,明確了“禁毒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草案規定,禁毒工作“實行禁吸、禁販、禁種、禁制並舉,預防為本,綜合治理的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