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發揮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的興村富民作用,8月21日,農業部下發了《關於鼓勵和引導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參與新農村建設的意見》,意見要求各級農業部門要充分認識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參與新農村建設的重大意義,主動提供服務,積極爭取支持,加強協調配合,為龍頭企業的發展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多年來,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在培育主導産業、推進優勢農産品區域佈局、帶領農民增收致富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已成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龍頭企業是實施工業反哺農業的重要載體,是構建新農村支柱産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參與新農村建設的重要社會力量。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龍頭企業將主要通過産業帶動、村企聯動、投資推動、科技驅動、服務拉動、外向牽動等多種形式參與新農村建設,實現興村富民、村企共贏,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和諧發展。龍頭企業參與新農村建設的基本原則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以人為本,造福農民;遵循規律,互利共贏;大膽實踐,開拓創新;發揮優勢,務求實效。龍頭企業參與新農村建設的主要途徑包括培育主導産業、完善利益機制、培育新型農民、健全市場體系、促進公益事業等。
意見要求,各級農業産業化主管部門在龍頭企業參與新農村建設中,要根據當地實際,注重政策引導,總結宣傳典型。各省(區、市)要在堅持龍頭企業自願的前提下,按照新農村建設規劃,選擇5—10個龍頭企業作為試點,進行示範。農業部農業産業化辦公室將在試點的基礎上,確定50個龍頭企業作為國家參與新農村建設試點龍頭企業。農業部有關資金項目將向龍頭企業及所帶動的基地村傾斜。(作者 趙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