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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在全國24個試點路段實施公路災害防治工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14日   來源:交通部網站

    為提高公路抗災能力、通行能力和行車安全水平,日前,交通部開始在全國10個省(區)共24個試點路段實施公路災害防治工程。試點工作將於今年年底前完成,工程實施後,二級公路能夠抵禦50年一遇的洪水襲擊,三級、四級公路能夠經受25年一遇的洪水威脅。

    據交通部公路司有關人士介紹,試點工程將結合近年來特別是今年以來公路水毀、震毀災害的發生情況,依託路面大中修工程、危橋改造、公路災毀修復工程和安保工程實施,重點增設和完善試點路段的災害防護設施,對公路邊坡、路基、橋梁構造物和排(防)水設施進行綜合治理,全面提高公路防災能力。

    通過此次試點工作,交通部門將探索適合我國國情的公路災害防治工程技術措施和實施方法,為全面實施積累經驗。

    根據交通部印發的《幹線公路災害防治工程試點工作方案》(簡稱《方案》),試點工作所需資金主要由有關地方交通主管部門負貴籌集,交通部給予適當補助,補助資金將納入安保工程的投資計劃下達各地。試點省(區)的交通主管部門應根據工程需要積極籌措、落實配套資金,並保證及時、足額到位。

    據悉,試點工程涉及因素多、技術要求高,多數實施路段位於地形條件複雜的山嶺重丘區,實施難度很大。《方案》要求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組織收集、分析試點路段發生災毀的歷史數據,查明災害發生的具體位置、類型、規模,摸清目前公路設施的抗災狀況。在此基礎上,針對影響公路設施安全的主要災害,採取“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綜合治理措施,設計方案充分體現“安全、經濟、環保、和諧”的理念。

    為保證試點工程質量,交通部要求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切實規範和加強工程管理。採用招投標方式選擇施工單位,並建立和完善符合試點工程特點的質量監管體系。工程完工後,省級公路管理機構依據相關規定及時組織驗收,並向交通部提交技術總結報告,交通部將根據情況組織抽查。

    為給試點工作提供技術支持,交通部還頒布了《幹線公路災害防治試點工程技術指南(試行)》,並確定由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設計研究院作為試點工作的技術依託單位,對試點工作進行跟蹤研究,提供技術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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