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13日以來,上海市連續發生多起因食用豬內臟、豬肉導致的疑似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06年9月15日發出緊急通知,提醒市民近期應避免食用豬肝等內臟。同時,追溯確認了部分問題豬肉製品的來源,並立案查處相關責任人。
上海市領導對此突發事件高度重視,要求市、區食品聯席會議辦公室牽頭,食監、工商、質監、農委、動物檢疫檢驗等市場監管部門共同協作,近期對市場中含有瘦肉精的肉品開展嚴厲清查,對流通渠道進行嚴格封堵,對涉及違規銷售的中毒事件進行嚴肅查處,以確保國慶前後的市場安全。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接到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情況報告後,領導高度重視,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緊急部署查控行動,採取了深入調查、控制源頭,落實責任、加強監管,加大抽檢、發佈警示等措施,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15日17時,本次瘦肉精中毒涉及9個區,已有300多人次到醫院或醫務室就診,經對症治療,目前就診病人已基本康復出院。
現已初步查明:導致此次多起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的豬肉及豬內臟,係一批發商從浙江省海鹽縣牲畜屠宰加工廠購進,由金山道口入滬(提供有當地合法的檢疫證明和道口檢查章),銷售給上海農産品中心批發市場9009和9055號攤位,再批發給全市66個貿易市場。
為進一步加強肉製品安全管理,切實做好預防瘦肉精食物中毒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的飲食安全。從當日開始,上海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緊急行動,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全面加強肉製品的安全監管。浦東新區政府有關部門已責令上海農産品中心批發市場中涉嫌出售含瘦肉精豬肉的攤位立即停業整頓,停止一切銷售行為;相關區縣已要求相關批發市場涉嫌銷售含瘦肉精肉製品的經營者立即組織召回已售出的豬肉。
上海市農委將進一步加強市境道口的管理,從即日起,全面禁止浙江省海鹽縣牲畜屠宰加工廠的豬肉進入上海市場。各級政府已要求各食品生産經營單位禁止經營浙江省海鹽縣牲畜屠宰加工廠的豬肉及豬內臟;並要求有關部門加強對轄區內各類食品批發市場的管理,尤其是加強場內肉製品的監管,對豬肉全面進行瘦肉精檢測,一旦發現豬肉含有瘦肉精,立即進行銷毀處理。同時,向各學校、企事業單位等集體食堂發出食品安全預警通報;要求各集體伙食單位要到正規的有證有照食品經營企業購買有憑證的肉製品,防止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事故。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進一步加大了對屠宰場、批發市場和集貿市場的豬肉及其內臟進行索證和肉品衛生檢查的力度,並對豬肉、肝、腎、肺開展“瘦肉精”快速檢測。市經委將加快推進各類屠宰場、批發市場的場場對接,督促企業做好溯源工作,確保進滬豬肉的安全。各級工商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對各類市場的管理,落實索證、索票等制度,查處無照食品經營單位,督促經營者守法、規範、誠信經營。(2006.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