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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副部長在中部崛起高層論壇鄭州會議上講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19日   來源:水利部網站

翟浩輝在中部崛起高層論壇鄭州會議上的講話
水利,中部崛起的基礎保障

    各位領導,同志們:

    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是黨中央、國務院從我國現代化建設全局出發作出的重大決策,是落實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總體戰略的重大任務。水利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設施,是中部地區崛起最基本的條件和保障。今天,中部六省黨政主要領導聚會鄭州,共商中部崛起大計。首先,我代表水利部預祝這次會議取得圓滿成功,並借此機會就中部地區的水利發展談幾點意見。

    一、充分認識水利在促進中部地區崛起中的重要作用

    水是基礎性的自然資源和戰略性的經濟資源,是生態與環境的控制性要素。中部地區水資源有其特點:首先,中部地區處於我國南北氣候過渡帶,氣候的年際變化較大,降雨時空分佈不均。從時間上講,汛期降雨量佔全年的60—80%;從空間上看,自南向北,年降雨量逐漸減少,省份之間年降雨量相差達3.15倍。這既容易形成洪澇災害,又容易導致乾旱缺水。二是水系發達,河流眾多。區內有長江、黃河、海河、淮河四大流域,這四大江河在中部的幹流長度達4327.7公里,佔幹流總長度的34%,支流更是不計其數,且江湖關係十分複雜,上下游相互關聯,左右岸唇齒相依。這對中部六省團結治水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三是水資源條件與生産力佈局關係敏感。人水爭地、産業爭水,在上下游、左右岸之間水質污染和水環境保護方面互相影響,經濟發展與水資源承載力和水環境承載力不相協調。特定的水資源條件,決定了水利工作關係到中部地區的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糧食安全和生態安全的大局,歷來是全國水利建設的重點。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中部地區的水利工作,特別是“十五”期間,國家進一步加大了對中部地區水利建設的投入,中部地區完成水利基建投資1800多億元,佔全國的49.8%,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得到快速發展,水利建設對促進中部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一是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生命財産安全。實施了以長江中下游幹流堤防加固和治淮為重點的防洪工程建設,開展了平垸行洪、退田還湖、移民建鎮,安徽、湖北、湖南、江西、河南等省總體防洪能力有了很大提高。這幾年中部局部地區也發生過較大洪水,都沒有造成重大災害。二是有力地保障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實施以南水北調中線一期工程為重點的水資源配置工程,建設了小浪底、萬家寨、江埡等一批骨幹水庫樞紐工程,中部地區水資源調蓄和配置能力得到加強,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水資源保障。三是有力地保障了國家糧食安全。推進中部地區大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著力抓好大型排澇設施的更新改造,促進了糧食增産、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四是有效地改善了人民群眾生産生活條件。中部廣大農村地區重點實施了農村飲水解困、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農村水電、血吸蟲病防治等工程,這些工程都與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受到群眾的熱烈歡迎。五是生態和環境治理的力度加大。實施了京津風沙源治理、黃河中游多沙粗沙區水土保持治理、首都水資源保護等重點工程,部分地區的生態與環境得到改善。中部地區以其佔全國10.7%的土地,承載了佔全國28.1%的人口,創造了佔全國22.5%的經濟總量,水利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保障作用。

    但是,中部地區水利建設具有長期性、複雜性和艱巨性。一是隨著中部地區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步伐加快,對保障防洪安全的要求越來越高。“十五”期間,雖然加大了防洪基礎設施建設,但中部地區的綜合防洪體系還不夠完善,還比較薄弱,尤其是蓄滯洪區建設嚴重滯後,重要支流和中小河流尚未進行有效治理,主要易澇地區排澇能力嚴重不足,洪澇災害依然威脅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同時,經濟越發展,人口越集中,財富越增加,洪水的風險就越大,防洪的壓力也就越大。二是隨著中部地區人口的持續增長和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人多水少的矛盾更為突出。特別是黃河、海河流域水資源極為短缺,不少城市供水保證率不高,農田受旱面積大,農村人口飲水安全問題嚴重,緩解水資源短缺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制約,是中部崛起過程中必須著力解決的緊迫問題。三是隨著構建和諧社會逐步進入實踐發展階段,城鄉居民對環境質量要求不斷提高,改善生態環境提到重要位置。中部地區特別是淮河、黃河、海河以及長江部分支流水體污染嚴重,水功能區達標率較低,地下水過度超採,水土流失較為嚴重,對人民群眾的生産生活和生態環境造成一系列嚴重影響。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必須解決好水生態環境問題。四是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深入推進,現有水利基礎設施老化失修嚴重的問題十分突出,農村水利基礎設施建設仍顯薄弱。五是隨著中部地區經濟的不斷發展,需要建設很多水利工程,徵地補償和移民安置矛盾多、任務重。

    總之,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水利任務更加繁重。需要從戰略的角度高度審視中部地區的水資源問題和水利工作,進一步加快水利發展,以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支撐中部地區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二、切實把握好中部地區水利發展的重點

    中部地區承東啟西、溝通南北,在經濟發展上具有明顯的區位優勢,是我國的優質農産品生産基地和重要的能源、原材料供應基地。加快中部地區水利發展,必須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滿足中部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對水利發展的需求和提高人民生活質量為出發點,以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為核心理念,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繼續鞏固和加強中部地區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強化對涉水事務的社會管理,深化水利各項改革,確保中部地區防洪、供水和生態安全,為中部地區崛起提供基礎和保障。重點做好以下四項工作:

    (一)加大防洪建設力度,保障防洪安全。

    用10~15年左右的時間,大江大河干流及重要支流防洪保護區達到規劃確定的防洪標準,逐步提高中小河流和山洪災害重點防治區的防洪和災害預警能力。遇設計標準內洪水能確保防洪安全,遇超標準洪水能按照防洪預案,保證重要城市、重點地區和重要基礎設施的防洪安全。為此,一要加強長江中下游、黃河中游、淮河等重要流域的干支流,洞庭湖、鄱陽湖水系和局部山洪頻發地區的防洪工程建設,力爭2007年底之前基本完成淮河近期治理骨幹工程建設。二要加快湖南皂市、河南燕山、安徽白蓮崖等在建控制性樞紐工程建設,儘快開工建設其他控制性樞紐工程,提高中部地區對洪水和水資源的調控能力。三要加強長江城陵磯、黃河東平湖、淮河淮幹蒙洼和城西湖、海河衛河上遊等蓄滯洪區建設與管理,力爭用10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中部地區現有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任務。四要加強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設,提高防汛調度指揮能力和防洪減災管理水平。

    (二)合理開發和優化配置水資源,建設節水型社會。

    加強以流域為單元的水資源的統一管理,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一是調整農業種植結構,改進灌溉方式,推進電力、冶金、煤炭、化工等高耗水行業節水技術改造,建設河南開封、湖北襄樊、安徽淮北、山西太原等節水型社會試點。二是加強重點水源與水資源配置工程建設,建設重要城市的備用水源,加快實施南水北調東、中線工程和漢江下游綜合治理工程,在有條件的地區修建一批具有調蓄能力的供水工程。三是適度開發利用地下水,嚴格控制深層地下水開採。四是繼續開展乾旱地區和山區雨水集蓄利用項目建設,加強小微型水利工程管理,確保長期發揮效益。

    (三)加強農村水利工作,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一是加大對農村安全飲水工程的支持力度。“十一五”時期解決中部地區2838萬農村人口飲水安全問題,爭取到2015年基本解決中部地區農村飲水安全問題。二是著力提高糧食綜合生産能力。對中部地區列入規劃的107處大型灌區進行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湖北、湖南、江西、安徽等四省139處大型排澇泵站更新改造,爭取對河南、山西大型泵站進行改造,實施淮河流域重點平原洼地治理項目及其它地區的澇區治理,開展中部六省中低産田尤其是産糧大縣灌區的改造。三是加快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四省水利血防工程建設。四是發展農村水電。“十一五”期間,中部地區要建設109個電氣化縣,新增裝機56萬千瓦,解決276萬戶以電代燃料問題和1031萬人的用電問題。

    (四)正確處理開發和保護關係,加強水資源保護和水土保持生態建設。

    一是繼續加強長江中游干支流、黃河中游干支流,特別是淮河上中游、海河上中游、巢湖、三峽庫區、南水北調工程影響區的水污染防治與水資源保護力度,改善河湖水環境,提高城市飲水安全保障程度。二是搞好城市周邊地區、重要湖泊和平原湖洼地區水環境的修復治理,開展武漢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推進河南省地下水保護行動試點,加強山西、安徽地下水超採區的控制與管理。三是繼續實施長江中游、黃河中游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開展長江三峽水庫、黃河小浪底水庫庫區和上游水土保持生態建設,搞好太行山區、大別山區、贛南山丘區等水土流失重點地區的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切實改善革命老區的生産生活條件。四是探索多層次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建立能源基地採煤對水資源破壞影響的補償機制。

    三、進一步健全促進水利發展的體制和機制

    中部六省水資源矛盾多、水利發展任務重,必須進一步建立健全促進水利發展的體制和機制。借此機會,提出以下建議。

    (一)高度重視水利規劃。水利規劃是水利建設、改革和發展的基礎、依據和龍頭。中部各省要重視水利規劃的編制和管理工作,不僅要做好本省內水利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等規劃的銜接,還要做好區域水利規劃與流域水利規劃的協調,上下游統籌兼顧,左右岸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團結治水。要依據流域綜合規劃,加強中小河流治理、水能資源開發、水資源保護等規劃編制工作,發揮規劃的指導作用與調控約束功能,保證經濟社會發展與水資源和水環境承載能力相適應。

    (二)進一步拓寬水利投資渠道。中部地區水利建設任務十分繁重,中央和各地都要想辦法加大對水利的投入力度。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若干意見》的精神,對國民經濟全局和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防洪、水資源配置骨幹工程,提高中央投資比例;對中部六省範圍內的蓄滯洪區建設、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農村飲水安全等項目,加大中央補助力度。中部六省也應加大水利建設財政投入力度,制定優惠政策,運用市場機制,不斷拓寬水利建設資金渠道,保證水利建設投資的穩定性和連續性。

    (三)逐步建立保障農田水利建設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各級政府應增加對農田水利建設的投入,完善村級“一事一議”籌資投勞政策,積極推進用水戶參與灌溉管理,引導農民出資出勞開展直接受益的農田水利建設。中央和各省都要按照中央一號文件要求建立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專項補助資金,並逐年擴大規模。要建立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穩定增長的機制,完善佔用基本農田灌溉設施的補償機制。推進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産權改革,明晰所有權,落實管護責任。鼓勵集體、個人以多種方式建設和經營小型水利設施,大力發展“民營水利”,調動各方面特別是農民群眾投資興修水利的積極性。

    (四)加強水利工程管理與改革。按照國辦發〔2002〕45號《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的要求,各地要抓緊落實水管單位體制改革實施方案,規範公益性和準公益性工程維修養護和管理經費來源,積極推動水利工程管養分離,深化內部改革,加強工程維護管理,確保工程的良性運行。深化水價改革,逐步推行水利工程供水兩部制水價、城鎮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計量水價、生産用水超定額超計劃累進加價等制度,建立健全合理的水價形成機制,促進水資源的節約和優化配置。

    各位領導、同志們,中部地區崛起是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黨中央、國務院關心,全國人民關注。水利部將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切實履行好自身的職責,加強指導,加大支持,搞好服務,加快中部地區水利發展,為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做出應有的貢獻。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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