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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耕保司司長就加強土地復墾管理等答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11日   來源:國土資源部網站

    “不欠新賬,快還舊賬”——部耕保司司長潘明才就加強土地復墾管理答記者問

    日前,國土資源部等7部門聯合部署,要求各地加強生産建設項目土地復墾管理。在當前形勢下,加強土地復墾管理的重要性何在,對建設節約型社會將産生什麼樣的重要影響,今後一個時期土地復墾管理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目標是什麼?就這些問題,記者採訪了國土資源部耕地保護司司長潘明才。

    “舊賬未還,新賬又欠”,復墾跟不上破壞的現象必須遏止

    土地復墾是對在生産建設過程中因挖損、塌陷、壓佔等造成破壞的土地,採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復到可供利用狀態的活動。其主要目的是為了合理利用土地,改善生態環境。

    潘明才説,我國政府歷來重視土地復墾工作,早在1989年國務院就頒布實施《土地復墾規定》,對這項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後來修訂的《土地管理法》和相關法律,都要求用地單位和個人必須履行土地復墾義務。《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和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明確提出:“推進廢棄土地復墾。”土地復墾既可以恢復耕地、增加耕地,緩解人地矛盾,又可以不佔或少佔耕地,達到節約集約用地的目的,同時還可以改善農業生産條件和生態環境,促進農業增産、農民增收。

    這項工作已逐步引起社會各界的重視。潘明才介紹,國土資源部除了在採礦權登記會審工作中納入土地復墾的評價因素外,每年還利用部分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開展土地復墾工作。《全國土地開發整理規劃》中,將冀東煤炭鋼鐵基地等列為11個土地復墾重點地區。河北、山西等地,在一定範圍內針對某一種類型的生産建設破壞土地的復墾,規定了收繳土地復墾費或土地復墾保證金。目前,全國土地復墾率已由《土地復墾規定》實施前的2%上升到約12%。安徽淮北市作為全國最早的土地復墾示範區之一,土地復墾率超過了50%。

    但是,土地復墾的現狀不容樂觀。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對土地的需求不斷增加,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因挖土、取土、壓佔等需要佔用臨時用地,據測算,修建一條公路臨時用地一般佔總用地量的1/5左右;“空心村”現象普遍存在,一些老宅基地長期無人居住,而新建房屋又在不斷佔用新的耕地;一些磚瓦窯嚴重破壞了耕地甚至是基本農田的耕作層,長期廢棄無人復墾。

    潘明才説,可以用八個字來概括土地復墾的現狀,即“舊賬未還、新賬又欠”,全國80%以上的歷史遺留廢棄地未得到恢複利用,因生産建設活動,每年新增大量廢棄地得不到及時復墾。僅煤炭開採破壞土地,每年仍以70萬畝左右的速度遞增,其中約60%是好耕地。即便是某國家土地復墾示範區,土地復墾的速度仍趕不上破壞的速度。在部分地區,耕地被大量破壞,一些當地老百姓甚至陷入“無房可住、無地可種、無崗可上、無水可用”的困境,嚴重影響社會穩定。

    之所以會出現這些問題,潘明才説,原因有四:一是一些地方認識不到位,重視程度不夠。二是法律不健全,法規相對滯後。相關的法律規定比較籠統,政策配套性差,操作性不強,不適應土地復墾的實際需要。三是監管難度大。管理部門責令整改或追繳復墾費用的難度很大,執法成本高。四是責任不落實。企業在缺少政府監管的情況下,沒有切實負起“誰破壞、誰復墾”的法定義務。

    復墾跟不上破壞的狀況不容繼續。潘明才説,七部門聯合下發的《通知》,闡述了加強土地復墾管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重申了企業土地復墾的責任和應採取的措施,明確了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監管職責,強調了復墾后土地的利用和管理,並要求各有關部門加強協作和配合。

    重點解決“不欠新賬”,鼓勵社會資金參與解決歷史舊賬

    今後一個時期,土地復墾的指導思想是: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協調統一發展;努力落實耕地保護基本國策,落實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積極為“三農”服務,將土地復墾工作與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相結合,與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相結合,與生態保護和建設相結合。

    潘明才説,我們根據當前土地復墾的形勢和任務,將土地復墾目標確定為:努力做到土地復墾與破壞數量平衡,實現“不欠新賬,快還舊賬”。“不欠新賬”,就是要加強當前和今後生産建設活動中的土地復墾工作,努力做到“邊破壞、邊復墾”。“快還舊賬”,就是儘快償還歷史舊賬。鋻於生産建設活動中新增廢棄地不斷增多,《通知》立足於加強新建、在建生産建設項目土地復墾管理工作,重點解決“不欠新賬”問題。至於歷史遺留的國有廢棄地,則要加大投資力度,採取多形式、多渠道投資方式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土地復墾。

    為了確保企業法人將土地復墾義務落到實處,潘明才説,我們要求凡從事開採礦産資源、燒制磚瓦、燃煤發電、修建公路鐵路和興修水利設施等,有可能造成土地破壞的生産建設單位和個人,在生産建設活動中要按照“統一規劃、源頭控制、防復結合”的要求,儘量控制或減少對土地資源不必要的破壞,土地復墾與生産建設統一規劃,編制土地復墾方案,依法、按規定繳納土地復墾費,在生産建設活動中儘量實現“邊生産、邊建設、邊復墾”。土地復墾費要列入生産成本或建設項目總投資並足額預算,並專項用於繳費單位和個人破壞土地的復墾工作。對1999年1月1日以後尚未履行復墾義務的,復墾義務人必須依法補繳土地復墾費。

    各負其責,嚴格把關,變廢棄地為“聚寶盆”

    土地復墾情況複雜、政策性強,是一項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統工程。潘明才説,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切實履行對土地復墾行政管理、監督檢查的職責,嚴把土地復墾關。在用地預審階段和採礦權審批階段,要對生産建設項目土地復墾方案進行審查。在建設用地批復、採礦許可證發放或礦産資源開發利用年度檢查時,徵收土地復墾費。建立健全日常監督管理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對生産建設單位土地復墾方案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和督促。同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將土地復墾納入項目竣工驗收內容之一,對復墾後的土地及時組織竣工驗收。

    潘明才説,做好這項工作,需要有關部門各負其責,加強協作。發展改革部門要在批准、核準投資項目時,對涉及土地復墾的項目進行嚴格審查。對應列入投資估(概)算而未列入的或投資估(概)算不足的,不予批准、核準立項。財政部門、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環保部門等,都要各司其職,嚴格把關。土地復墾任務較重的地區,應成立由政府主管領導負責,有關部門組成的土地復墾協調機構。

    土地復墾工作任重道遠,錯綜複雜。潘明才説,開展好土地復墾工作,要從完善法規、健全制度、創新機制入手。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修訂《土地復墾條例》和《土地復墾技術標準》等;加強土地復墾監督管理,建立土地復墾費徵收管理制度、土地復墾監管制度、部門聯席會議制度;進行制度創新,創建土地復墾約束機制、監督機制、激勵機制、聯動機制等;加強協作,與有關部門共同推動五個“聯合”,即聯合審查、聯合督察、聯合表彰、聯合通報和聯合部署土地復墾綜合實驗示範區。

    潘明才介紹,接下來,部將抓緊起草《通知》的配套文件,即《土地復墾方案編制大綱》、《土地復墾方案編報審查管理辦法》和土地復墾費徵收使用有關管理辦法等。同時,將聯合有關部門對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項目土地復墾工作和落實《通知》等情況進行督察並進行通報。通過這些努力,將會使更多被破壞的土地變廢為寶。(王永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