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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部署開展預防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督察行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13日   來源:公安部網站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關於加強公共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預防和減少重大治安災害事故,公安部部署從現在開始到年底,在全國開展預防重大治安災害事故專項督察行動。10月12日下午,公安部召開預防重大治安災害事故專項督察動員會,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劉金國出席會議並作動員講話。

    劉金國指出,今年以來,通過全國公安機關特別是治安、消防、交管部門的努力工作,治安災害事故呈現出總體下降的態勢,但是公共安全的基礎依然十分脆弱,安全形勢仍然比較嚴峻。從近兩年的情況看,第四季度是治安災害事故的高發多發季節。因此,越是歲末年初,越要重視公共安全問題。開展這次專項督察,既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的實際行動,也是著眼黨的十七大和2008年奧運會安全保衛工作採取的戰略性舉措;既是部黨委為實現全年既定目標採取的一項超常規措施,也是在認真總結以往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打的一場主動仗、攻堅戰。

    劉金國要求各督察組,要深入基層一線,接觸實際、接觸群眾,了解實情、掌握實情,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要突出重點,深入容易發生事故的重點區域、重點場所、重點路段、重點部位和重點單位,查隱患、查漏洞、查工作、查責任。要發現問題,要本著對黨對人民負責的精神,善於發現問題、指出差距,善於提出建議,幫助基層整改隱患,改進工作。要嚴格執法執紀,督促各地公安機關充分運用法律武器,依法從嚴懲處違法犯罪人員。要加大“暗查”力度,每個督察組在每個階段都要對公安機關基層單位以及涉及公共安全的社會單位進行10天以上的暗訪,發現問題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通報,督促整改。要加強宣傳彙報,要向當地公安機關領導傳達中央領導同志關於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注重發揮新聞輿論的作用,廣泛宣傳報道公共安全工作。要加強調查研究,要從隱患中發現帶有普遍性的問題,針對問題查找原因,提出解決的意見和建議。要嚴格要求自己,在基層督察期間,不準搞迎來送往、層層陪同,不準接受被檢查單位饋贈的禮品和禮金,不準在地方公安機關報銷任何費用,不準對查出的問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準借督察工作之機遊山玩水。要賞罰分明,行動結束後,要請公安廳(局)給公安部督察組打分,並進行總結、評比和表彰獎勵。

    據悉,此次專項督察將由公安部治安局、消防局、交管局分別組織,對重點地區的治安、消防和交通安全開展專項督察,主要任務是查隱患、堵漏洞、壓事故、保安全,堅決預防重特大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 (張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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