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陜西省人大常委會2006年工作安排,從11月中旬開始,陜西省人大常委會將開展《陜西省法律援助條例》執法檢查。11月9日上午,陜西省人大常委會召開《陜西省法律援助條例》執法檢查彙報會。陜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潘連生出席會議並講話。
這次執法檢查以促進和諧社會建設,完善社會保障體系,進一步解決經濟困難群眾請律師難、打官司難的問題。對全省實施《陜西省法律援助條例》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各級人民政府進一步依法履行法律援助責任,推動法律援助工作全面深入的開展,保障經濟困難群眾獲得無償的、必要的法律服務,促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必須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目標的實現。檢查內容包括《陜西省法律援助條例》頒布實施以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情況;法院、檢察院和公安、司法、民政、財政、勞動和社會保障、國土資源、建設、衛生、工商、檔案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依法履行法律援助職責的情況等。
在聽取了省政府、省法院、省檢察院和省政府有關部門彙報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情況後,潘連生指出,自2001年9月25日條例實施以來,各級政府、法院、檢察院認真實施條例,積極履行職責,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經濟困難群眾請律師難、打官司難的問題,為維護經濟困難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司法公正,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促進改革開放和維護社會穩定,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各級政府要明確職責,切實貫徹落實條例,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責任,是國務院行政法規明確規定的。從法理上講,“主權在民”,而公民享有法律援助權利也是有法理依據的。公民只有真正感受到依靠法律的平等保障機制,才有可能真正的從內心信賴法律所保障的社會公正。對於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或突出的問題,將要求有關部門限期整改。各部門要以省人大常委會這次執法檢查為契機,全面正確地貫徹實施條例,積極履行職責,切實推動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深入開展。
陜西省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岳松華主持彙報會,執法檢查組的成員和省政府、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司法廳等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會議。(王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