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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堅決制止換發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工作亂收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10日   來源:公安部網站

    2006年11月10日,公安部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全國公安機關採取堅決措施,制止換發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工作中亂收費問題。劉金國副部長出席會議並講話。

    會議通報了最近一個時期群眾舉報投訴一些地方公安機關在換發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工作中,違反國家規定亂收費的情況,要求採取堅決措施,制止亂收費行為。

    一、嚴格執行國家收費標準。二代證工本費每證20元,丟失補領每證40元,臨時居民身份證每證10元。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目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二、堅決查處亂收費行為。公安部決定,會後各地要立即對二代證收費情況進行清理。凡是自立收費項目、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要立即取消;凡是存在亂收費問題的,對縣市公安機關負責人、治安戶政部門負責人和公安派出所所長,一律追究責任;對公安部已經通報的舉報投訴,要在20日內調查核實完畢,並對有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處理結果要迅速上報公安部。今後,再發生亂收費行為的,一律從嚴從重處理。

    三、堅決把亂收費的企業清理出市場。各地公安機關要加強對人像採集點、人像採集設備供應商和人像採集工作人員的管理,嚴禁假借公安機關之名,強制群眾打印照片,收取費用。凡是被舉報存在亂收費、強制打印照片的人像採集點,一經查實,要立即取消其人像採集資格,並把相關人像採集公司、設備供應商清理出二代證人像採集市場。為從根本上杜絕借打印照片收取費用的問題,從即日起,各地派出所人像採集點一律取消打印照片業務。

    四、嚴禁強制群眾接受郵遞服務。各地公安機關制證中心(所)製作的二代證,要在規定的時限內統一打包分送各縣市公安局,各縣市公安局分送各公安派出所,由群眾按約定的時間到派出所領取。對孤寡老人和有特殊困難的群眾,由社區和駐村民警送證上門。對於群眾主動要求郵寄的,嚴格按照郵政部門的規定辦理。

    五、切實做好經費保障工作。各地公安機關要按照國務院規定,爭取當地政府儘快解決換發二代證所需經費,特別是要儘快為派出所配備人像採集設備,免費為群眾照相。凡是已經採取市場化運作的地方,要立即停止與人像採集公司的合作,由政府出資,購買人像採集設備,免費為群眾照相;凡是經工作仍不能解決經費的,有關省、區公安廳局要將情況報告公安部,由公安部匯總上報國務院。

    六、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公安派出所必須在辦證窗口公佈二代證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收費依據,接受群眾和新聞媒體的監督。公安機關收取二代證工本費時,必須出具發票;對不出具發票的,群眾有權拒絕繳費。各省、市公安機關都要公佈舉報電話,受理群眾舉報投訴。對群眾的舉報投訴,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公安部將選擇典型案例,主動在新聞媒體曝光,以震懾違規違法行為。

    七、要立即進行督導檢查。公安部立即派出工作組赴廣西指導全州縣亂收費事件的查處工作。部治安局要會同督察局組成工作組赴各地督導檢查。會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也要派出督察組,深入各派出所明察暗訪,督導檢查。對於仍然發生亂收費問題、群眾反映強烈的,有關地方公安廳局分管領導要到公安部説明情況,作出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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