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和12月,國家林業局接到新華社稿件和群眾來信,分別反映破壞內蒙古自治區烏拉山林場、山西省太原市國營林場和黑龍江省嫩江縣科洛林場森林資源問題。對此,國家林業局分別於2005年8月和12月發《案件查辦通知》,責成當地林業主管部門認真調查,依法嚴肅處理,但一直沒有查結。為確保案件查處到位,2006年11月,國家林業局分別致函內蒙古、山西和黑龍江省(區)人民政府,商請省(區)人民政府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嚴肅查處上述三起破壞森林資源案件,並將查處結果函告國家林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