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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將開展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春雨行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01日   來源:浙江日報

    ●不得以實行計件工資為由拒絕執行最低工資制度

    ●不得利用提高勞動定額變相降低工資水平第五次“春雨行動”:嚴查欠薪企業

    12月1日起至明年2月12日,浙江省將開展以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為主要內容的第五次“春雨行動”專項檢查。

    此次“春雨行動”主要檢查用人單位按照國家和浙江省有關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情況,以及用人單位執行國家最低工資規定的情況。

    此次專項檢查重點內容是,用人單位是否以實行計件工資為由拒絕執行最低工資制度,是否利用提高勞動定額變相降低工資水平。據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勞動工資處處長陳秀慶介紹,如果在平均勞動強度下,一名工人一天只能生産出10件産品,企業主卻要求工人生産超過10件的産品,就屬於“利用提高勞動定額變相降低工資水平”的行為,將受到嚴厲查處。

    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加工製造、建築施工、餐飲服務及其他中小型勞動密集型企業、個體工商戶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情況,也將是“春雨行動”檢查的重點。

    對無故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數額大、時間長、性質惡劣的用人單位,將依法責令整頓,降低或取消有關資質,直至吊銷營業執照,有關人員將被依法予以制裁。同時,將在新聞媒體上曝光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違法案件。

    在“春雨行動”中,對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案件,有關部門將積極協調當地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案件的緊急通知》精神儘快執結。對欠薪逃逸人員中涉嫌合同欺詐和轉移財産等犯罪行為的,將及時移交公安部門查處。(記者 施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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