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部發出通知,要求部屬各單位結合實際,制定和完善所屬企業自主創新激勵分配製度,推進企業創新活動的深入開展。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年—2020年)》,支持企業自主創新,維護企業及其研發人員的知識産權權益,改革和完善企業分配和激勵機制,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科技部和勞動保障部近日聯合發佈了《關於企業實行自主創新激勵分配製度的若干意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企業應當建立內部知識産權管理制度,依法劃清企業職工職務技術成果與非職務技術成果的界限。對職務技術成果完成人,企業應支付報酬,並可以給予適當獎勵。交通部要求部屬各單位,結合《意見》制定和完善所屬企業的自主創新激勵分配製度,進一步深化企業創新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