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7-9日,水利部在北京召開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抽查評議會。水利部水資源管理司孫雪濤副司長出席了會議併發表講話,水資源管理司和水資源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參加了會議。會議組織了水利、電力、國土資源、電子、化工等行業的知名專家作為報告書抽查評議專家對所抽查的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進行評議。
自2002年5月水利部、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聯合發佈《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管理辦法》(水利部令第15號)以來,在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及廣大從業人員的共同努力下,水資源論證工作得到了較快的發展,對於促進水資源的合理配置和可持續利用,保障建設項目的合理用水,提高取水許可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發揮了重要作用。截止2006年9月底,全國各流域機構和省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通過的報告書達2000余份,全國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累計審查6000余份;全國共審批151家甲級、533家乙級資質單位,評定1413名水資源論證報告書評審專家,培訓水資源論證工作人員5800余人,水資源論證從業人員隊伍基本形成。2005年5月水利部發佈實施了《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導則(試行)》(SL/Z322-2005),為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編制、審查,以及水資源論證的監督管理提供了技術依據。
為加強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工作的監督管理,提高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編制質量,根據《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管理辦法》和《關於進一步加強水資源論證工作的通知》(水資源〔2006〕95號,以下簡稱《通知》),水利部啟動了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抽查工作。本次抽查範圍為《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導則》(SL/Z322-2005)發佈實施後審查通過的水資源論證報告書,抽查內容以報告書編制質量為重點,同時抽查報告書審查、備案情況。
對於抽查不合格的報告書,水利部將按照《通知》規定對編制單位、審查機關及相關評審專家予以通報批評,限期整改的處理。對情節嚴重或一年內被連續通報兩次的資質單位,將由原發證機關降低其資質等級或吊銷其資質。
這是水利部第一次開展的水資源論證報告書抽查工作,今後還將結合工作開展情況,加大報告書抽查工作力度,並將其作為水資源論證監督管理的一項重要措施,不斷總結經驗,逐步將抽查工作制度化、規範化,以促進水資源論證工作健康、穩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