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孫華山率領的環保專項第五聯合督查組于12月4日至7日對浙江省進行了督查。督查組在浙江工作期間,實地檢查了杭州市、紹興市、建德市、富陽市等地的水源處、污水處理廠、生産企業,聽取了浙江省政府、杭州市政府、紹興市政府、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的工作彙報,並深入到企業的車間、排污口進行現場檢查。
督查組認為,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環境污染整治工作。浙江省在社會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對環保也相應加大投入,今年在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的專項資金達22.4億元,比上年增長22%。執法力度加大,今年前三個季度,浙江省已經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7162件,罰款總額達2.02億元。此外,專項行動得到全面落實,各地區建章立制,並取得良好的經驗和效果。同時,督查組認為,浙江省雖然經過集中整治,消除了部分隱患,取締了部分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的工業排污口,但同國家專項整治行動的要求還有差距,飲用水源安全隱患仍然存在。工業園區的建設項目環保審批方面問題不少,園區內建設項目的環保管理還存在程序違法、超期試運行、上級審批、下級驗收、降低審批資質等問題;建設項目管理還需加強規範;一些化工企業防止事故的應急設施過於簡陋;部分企業對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有待完善。
督查組針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了四點建議:一是對於“三江”流域飲用水源保護工作要抓緊謀劃,結合經濟發展規劃,核算環境容量,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提出具體整改措施和産業結構調整政策;二是認真組織上虞工業園區“摘帽”驗收工作,認真聽取社會和專家意見,落實整改措施,並將驗收結果向環保總局彙報;三是省環保局要按照環保總局的要求,抓好項目建設管理工作,在前期已經摸底排查的基礎上,量化分解任務,該補的補,該罰的罰,該停的停,該關的關;四是應急救援工作要改進提高,主要是企業的應急措施,政府的應急預案,以及政府、企業的應急力量等進一步加強。
督查組組長孫華山在與浙江省政府交換意見時指出:一要繼續深化完善環保規劃,並將其納入省十一五規劃中。二要進一步加強對化工企業環保和安全的監管工作,建立聯合執法機制,把危險化學品的生産企業和運輸企業監管起來。三要及時開展環保專項整治,對非法排污、水源地保護、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加大監管力度。四要加強海洋環境的保護,加大對排污入海企業的監管力度。五要完善應急預案機制,促進企業和政府的銜接、企業和政府的聯動。(劉曦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