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吉林省公安消防總隊了解到,2007年1月至4月,全省消防部門將集中開展建築消防合法性專項普查整治工作。屆時群眾如發現身邊有未取得建築消防合法手續的建築物可直接向消防部門舉報,消防部門將設專人進行綜合分析和動態追蹤,直至隱患整改,並取得合法手續。
據介紹,按照相關消防法律法規規定,投入使用的建築物須經消防機構審核、驗收,並符合現行國家工程消防技術標準要求,取得相應消防行政許可手續,達到以上要求才屬建築消防合法性建築物。但現實生活中一些建築並沒有達到上述要求就投入使用,存在一定安全隱患。為此,省公安消防總隊決定開展此次專項行動。
據悉,此次普查範圍包括市、縣建成區的非住宅建築。整治對象包括:2006年12月30日前已經投入使用,尚未取得公安消防機構審核、驗收或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但驗收不合格的建築物;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尚未取得《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和《建築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的建築物;商住樓用於營業或其它用途、住宅底部商業服務網點不具有《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的建築。
另外,消防部門對已經取得消防合法性的建築物,將進行登記並建立檔案。對未取得建築消防合法性手續的,將依法簽發限期整改法律文書;對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建築物,將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消防部門還將重點加強對轄區內各行業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非重點單位建築的普查和整治工作。(徐龍 宋育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