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工作動態>> 部門信息
 
建設部長在風景名勝區條例宣貫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30日   來源:建設部網站

 建設部部長汪光燾在《風景名勝區條例》宣貫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

2006年10月30日

同志們:

    這次電視電話會議很重要,風景名勝區是風景名勝資源集中、要依法保護的重要地區。風景名勝資源又是中華民族重要的自然文化遺産和寶貴財富,是珍貴的、不可再生的重要資源。切實嚴格保護和合理利用風景名勝資源,對於保護生態環境,發展旅遊事業,弘揚民族文化,激發愛國熱情,豐富人民群眾物質文化生活具有重要的作用。在總結二十年來風景名勝區工作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國務院頒發了《風景名勝區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這是一件功在當代,利在韆鞦的大事。《條例》是我國關於風景名勝區保護、利用和管理方面重要的綜合性行政法規,《條例》的頒布,標誌著我國風景名勝區事業法制建設取得了重要進展,為加強風景名勝區的保護、利用和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在此,我代表建設部感謝國務院法制辦的協調和支持,感謝中央國家機關和地方人民政府的配合和支持。

    這次會議傳達了曾培炎副總理的重要講話,剛才保興同志、張穹同志就《條例》的學習、貫徹和落實提出了要求和意見,部分單位做了交流發言。各級主管部門和各級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要按照這次會議要求,繼續爭取各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的支持和配合,把宣傳貫徹《條例》作為當前的一項緊迫任務,切實抓出成效。下面,我就宣傳貫徹《條例》和這次會議精神再強調幾點。

    1、全面學習貫徹落實《條例》。各地在貫徹實施《條例》工作中,要按照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提出的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風景名勝區工作的全局,充分認識貫徹《條例》的重大意義。做好風景名勝區工作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一項重要工作,要切實抓緊抓好。要堅持以人為本,加強資源和環境保護,正確處理好風景名勝資源保護與開發的關係,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促進可持續發展。對違反《條例》和規劃的行為,必須嚴肅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切實加強對《條例》宣傳貫徹工作的領導。各地要加強學習、宣傳、貫徹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幹部和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的負責同志要親自抓,並以身作則、帶頭學好、宣傳好、貫徹好《條例》。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加大宣傳力度,形成強大的輿論氛圍,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通過《條例》的宣傳貫徹工作,積極爭取有關部門對風景名勝區工作的支持,形成合力,引導社會各方面關心、理解、支持風景名勝區的保護工作。

    3、全面推進依法實施風景名勝區管理。做好風景名勝區工作,貫徹執行《條例》,關鍵在於落實各項制度和措施,強化資源保護和監督管理。各地要緊密聯絡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工作的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條例》貫徹實施方案,加快推進風景名勝區資源保護、利用、管理各項工作。要按照“科學規劃、統一管理、嚴格保護、永續利用”的方針,抓緊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探索管理機制的創新,堅持依法行政,強化依法治理,實現依法保護,把風景名勝區工作納入法制化、科學化、規範化管理的軌道。要切實抓好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綜合整治工作,確保完成各項整治任務和目標,提高風景名勝區管理水平,全面促進風景名勝區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我部已經印發了《關於認真做好〈風景名勝區條例〉宣傳貫徹工作的通知》(建城函[2006] 275號),請各地按照通知的統一部署,在今年11月開展好《條例》專題宣傳月活動,並將本地區宣傳《條例》的階段工作總結和貫徹落實《條例》的具體實施方案於今年11月底前報建設部。

仇保興副部長在《風景名勝區條例》宣貫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

認真宣傳貫徹《風景名勝區條例》全面促進風景名勝區事業的健康發展

(2006年10月30日)

同志們:

    在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城鎮化、旅遊經濟高速發展和風景名勝資源保護工作面臨諸多挑戰的重要歷史時期,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關心和支持下,國務院最近頒布了《風景名勝區條例》,《條例》將於今年12月1日起開始實施。《條例》的頒布實施,是我國對風景名勝區事業發展的一個新的重要里程碑,它標誌著我國政府對風景名勝區資源實行規範化、法制化保護和管理又步入了一個新的更高的階段,對在新的歷史時期規範和指導風景名勝區各項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它必將對風景名勝區事業的進一步發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保障和促進作用。

    這次會議的目的就是為了加強對《條例》頒布的重要意義的認識,增強貫徹執行《條例》的自覺性,嚴格執行《條例》,切實做好風景名勝區的管理、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風景名勝區工作全面健康發展。下面,結合《條例》的宣傳貫徹工作,我講三點意見:

    一、充分認識《條例》頒布的重要意義

    風景名勝區是國家珍貴的自然和文化遺産,是不可再生的重要資源。長期以來,黨和政府十分重視風景名勝資源的保護。1985年6月,國務院發佈了《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對指導和加強風景名勝區的保護,促進資源的合理利用,帶動地方社會經濟的發展,都發揮了積極的作用。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化和經濟社會的發展,為適應新時期風景名勝區管理工作的需要,從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意義的高度,深刻認識風景名勝資源在嚴格保護的前提下、進行合理開發利用的重要意義,正確處理保護與開發的關係,就要進一步明確保護和管理責任,規範各項工作,促進風景名勝區事業持續健康的發展。為此,在總結分析《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實施二十多來的實踐經驗,並在研究借鑒國外風景名勝資源管理立法經驗的基礎上,經過反復研究、修改、論證,在廣泛徵求相關行業行政主管部門、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以及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制訂了新的條例,並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查通過。《條例》將於今年12月1日正式實施。《條例》的頒布實施,是我國風景名勝區事業發展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頒布《條例》的重大意義,認真貫徹“科學規劃、統一管理、嚴格保護、永續利用”的原則,要把宣傳貫徹、實施《條例》作為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切實加強領導,積極組織學習,嚴格履行職責,認真貫徹落實,把《條例》規定的各項制度、措施和要求落到的實處,促進風景名勝區工作健康穩步地向前發展,使這些不可再生的珍貴資源得以永續利用,不僅讓它們惠及當代、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物質文化生活的需求,改善當地經濟的發展狀況,帶動區域旅遊經濟的發展,同時也使風景名勝資源得以完好地保護和延續,使其不斷增值,造福子孫後代。

    二、認真組織好《條例》的宣傳學習

    各地建設主管部門和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要認真學習和全面宣傳《條例》的現實意義和重要內涵,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制定《條例》的宣傳計劃,採取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突出宣傳重點,主要領導要親自抓,並要指定專人具體負責宣傳工作。要鼓勵幹部職工和廣大群眾積極參與《條例》宣傳教育工作,認真地把宣傳工作落到實處、收到實效。各地和風景名勝區都要按照這次會議的統一部署,在今年11月份開展《條例》專題宣傳月活動。在宣傳月內開展多種宣傳方式,並通過媒體,對《條例》及宣傳活動進行全面報道;統一宣傳提綱,在風景名勝區及有關城鎮主要街道張貼標語;發放各類宣傳音像製品、小手冊等;組織開展有獎問答、法律諮詢、知識競賽等活動。在遊客集中的景區景點、遊客中心、停車場、展覽館等場所,向遊客和群眾廣泛宣傳《條例》的基本內容,宣傳嚴格保護風景名勝區的重要意義。通過宣傳月活動,使《條例》深入人心,引起全社會的關心、重視和支持,營造保護風景名勝資源的濃厚社會氛圍和良好輿論環境,使資源保護變為廣大人民群眾的自覺行動,充分調動和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共同把風景名勝區保護好、建設好、管理好。

    各地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要在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結合本單位的實際,認真組織學習,制定實施方案。要通過開展集中學習教育,提高思想認識,堅持邊學邊改,加強分類指導,深入領會和把握《條例》的內涵。各地要結合《條例》的學習貫徹,推進建立健全風景名勝區的管理機構、規劃管理、資源保護和利用等各項制度,依據《條例》,加快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使保護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努力推進風景名勝區保護和利用等各項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各級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督促和引導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扎紮實實也做好《條例》宣傳貫徹工作,強化資源保護意識,儘快提高管理水平,促進景區健康發展。

    三、認真做好《條例》的貫徹落實

    新頒布的《條例》內容十分豐富,對風景名勝區從設立到管理的各個環節都做出了相應的規定,包括了風景名勝區機構設置、規劃和制度編制與審批、合法權益保護、項目經營管理、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監督檢查評估機制、門票和資源有償使用費管理、行政管理和責任追究等方面的重要內容。為了深入貫徹實施《條例》,各地要把貫徹落實《條例》作為當前風景名勝區工作的一項重要工作,切實抓緊抓好。

    一是要正確處理好保護和開發的關係。風景名勝區是我國乃至全人類珍貴的、不可再生的自然和文化遺産資源。為了加強對風景名勝資源的有效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資源,處理好各方面的關係,《條例》明確提出“科學規劃、統一管理、嚴格保護、永續利用”的基本原則。這十六字基本原則高度概括了風景名勝區工作的各重要環節,闡明了風景名勝區規劃、管理、保護和利用之間的辨證關係,同時也是風景名勝區各項工作遵循的行為準則。各地在工作中要始終做到資源保護優先、開發服從保護的要求,在當前城市化進程加快、旅遊經濟迅速發展的時代背景下,必須克服只顧短期和局部利益、忽視長遠和全局利益的錯誤傾向,防止風景名勝區開發利用過程中急功近利、過度開發的錯誤行為,認真解決景區過度城市化、人工化、商業化的嚴重傾向,統籌兼顧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的關係。

    二是要加強政府監管,實行風景名勝區的統一管理。各級主管部門要切實按照《條例》的要求,加強對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依法行政、履行職責的監督和檢查。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是風景名勝區內各類活動管理的行政主體。為進一步規範管理,更好地保護和合理利用風景名勝資源,根據《條例》規定,風景名勝區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依法設置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負責風景名勝區的保護、利用和統一管理。各地在明確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執法主體地位的前提下,要進一步明確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依法管理。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要實現政企分開,管理機構不得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活動,不得將規劃、管理和監督等行政管理職能委託給企業或個人行使。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不得在風景名勝區內的企業兼職。風景名勝區內的交通、旅遊服務等項目,應由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風景名勝區規劃,通過招標等公平競爭的方式確定經營企業。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應與經營企業簽訂合同,依法確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三是進一步加強風景名勝區規劃管理。科學編制、嚴格執行規劃是做好風景名勝區工作的前提,規劃是保護、利用和管理的重要依據。各地要按照條例的規定,進一步強化對風景名勝區規劃的管理,切實做到科學編制規劃,認真依法實施,使風景名勝區的保護、利用和管理等各項工作有章可循。要進一步規範風景名勝區規劃的編製程序,確立規劃的主導地位,強化規劃的權威性,嚴格執行規劃的各項內容。風景名勝區內的各項建設管理活動必須嚴格按照規劃進行。沒有規劃依據,或者規劃未經批准的,應當禁止一切開發建設活動。在風景名勝區內進行各項建設活動,要滿足資源承載能力和合理環境容量的要求,並要注意與景觀環境相協調,嚴禁各類破壞景觀、污染環境、妨礙資源可持續利用的開發建設行為。

    四是加強風景名勝區資源利用、開發經營活動的管理。在嚴格保護好資源的前提下,應當重視對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利用,以使風景名勝區在發展區域旅遊經濟、提高公眾的資源與環境意識,滿足城鄉居民的文化需求以及精神文明建設等方面發揮應有的作用。資源利用和開發經營要注意嚴格保護和兼顧利益相關方的合法權益,有效保護風景名勝區內資産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促使風景名勝區內科學、合理、規範的開發經營活動的開展,使地方經濟受益,使當地的群眾受益。各地要創造條件,廣開保護建設資金的渠道,鼓勵多種投資參與風景名勝區的資源環境保護以及服務經營設施的建設,加快景區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對基礎設施、旅遊服務等經營服務設施的建設,在規劃的指導下,可以通過招投標等公開、公平競爭的方式確定經營者,同時也要適當採取政策扶持,兼顧景區原住民的資源利用權利,對其經營行為加以規範、引導和監管。

    五是要加大對破壞風景名勝資源違法行為的處罰。各級有關部門和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對保護和利用好風景名勝資源負有重要責任。佔全國土地面積1%的風景名勝資源極其脆弱,一旦由於管理不當、保護不力、或發生人為的破壞,都將對資源和環境造成難以挽回的重大損失。因此,各級管理部門和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應當懷著對黨、國家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歷史責任感,嚴格履行《條例》中賦予的法律責任,加大監管力度、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風景名勝區的文化遺産、景觀和自然環境,嚴格按照《條例》規定實施保護。對違反《條例》規定的,要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通過嚴格執法,加大處罰力度,確保風景名勝區資源環境的完好無損,保障風景名勝區各項工作的順利推進。

    六是結合貫徹條例,深入推進綜合整治。各地要將貫徹《條例》作為今明兩年景區綜合整治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抓緊抓好,將貫徹《條例》與綜合整治工作緊密結合,做到重點推進,全面落實,務求實效。各地要對照《條例》,深入開展依法設置管理機構、加快規劃編制、規範景區經營管理、拆除違法建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規範設置標誌標牌等綜合整治各項工作。要在綜合整治過程中進一步強化對自然與文化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建立健全風景名勝區管理信息系統和安全保障制度,不斷改善景區的交通、遊覽條件和服務設施,加強文明景區建設,使風景名勝資源在我國社會主義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建設中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

    同志們,今天是九九重陽節,是登高望遠的傳統節日。我們應當站在時代和中華民族長遠利益的高度,充分認識風景名勝資源是大自然造化之精華,是人類祖先留下的珍貴的歷史文化遺産,對其實施嚴格管理和有效保護,將其完整、真實地保存並傳之於後世,是風景名勝區管理部門的首要職責,也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根本保證。我們要積極組織學習、認真貫徹落實《條例》,嚴格履行職責,把《條例》規定的各項制度和要求落到實處,從而為堅持科學的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做出實際的貢獻。

    謝謝大家!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副主任張穹在貫徹實施《風景名勝區條例》

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

    (2006年10月30日)

同志們:

    在《風景名勝區條例》即將施行之際,建設部召開這次電視電話會議,深入學習、宣傳《風景名勝區條例》,研究貫徹實施《風景名勝區條例》的具體措施,是非常有意義的一件事。《風景名勝區條例》是我國風景名勝區管理領域一部重要的行政法規,它的頒佈施行是我國風景名勝區管理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在此,我代表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就如何貫徹實施《風景名勝區條例》,談幾點意見。

    一、充分認識貫徹實施《風景名勝區條例》的重要意義,認真做好學習宣傳工作

    我國風景名勝資源豐富,長期以來,黨和政府對風景名勝資源保護十分重視。風景名勝資源是一種不可再生的資源,切實保護好這些資源,是當今世界面臨的共同課題。《風景名勝區條例》的頒佈施行,標誌著我國風景名勝區管理工作全面納入法制化的軌道。這對規範風景名勝區的設立、規劃和管理,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風景名勝區資源,促進經濟發展,推進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政府及其相關部門、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要從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和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高度,深刻認識《風景名勝區條例》頒佈施行的的重要意義,進一步認真組織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風景名勝區條例》,把宣傳《風景名勝區條例》與貫徹實施“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方略結合起來,與《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結合起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傳媒介和宣傳手段,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廣泛、深入地宣傳《風景名勝區條例》,使廣大幹部、群眾了解和掌握《風景名勝區條例》確立的基本原則、主要制度以及違反《風景名勝區條例》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進一步增強法制觀念,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風景名勝區資源。

    二、正確理解《風景名勝區條例》所確立的基本法律制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

    《風景名勝區條例》全面規範了風景名勝區的設立、規劃、保護、利用和管理。其確立的基本法律制度,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在風景名勝區的設立方面,明確了風景名勝區的設立原則、審批程序和分級;嚴格界定了風景名勝區與自然保護區的關係;對風景名勝區內有關財産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的合法權益予以法律保護。

    二是,在風景名勝區的規劃方面,明確了風景名勝區規劃的種類和內容;規定了風景名勝區規劃的編制主體、審批機關、權限及其程序;確立了風景名勝區規劃的地位,強化了規劃的權威性,並明確了修改程序。

    三是,在風景名勝區的保護方面,要求對風景名勝區內的景觀和自然環境實行嚴格保護,不得破壞或者隨意改變;明確了在風景名勝區內的禁止性活動;確立了風景名勝區內建設活動的審批制度;規定了在風景名勝區內進行各項建設,應當符合風景名勝區規劃,並與景觀相協調,不得建設破壞景觀、污染環境、妨礙遊覽的設施。

    四是,在風景名勝區的利用和管理方面,確立了設立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的主體及管理機構的職責;規範了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的管理行為;明確了風景名勝區門票的出售單位及門票價格確定的原則;規定了風景名勝區內交通、服務等項目的經營企業,應當繳納風景名勝資源有償使用費,並明確了門票收入和資源有償使用費的用途。

    此外,為了保證在風景名勝區範圍內進行其他社會事務的正常管理,《風景名勝區條例》還與其他法律法規作了銜接,並對有關風景名勝區管理中的各種違法行為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嚴格行政執法,加強執法監督,確保《風景名勝區條例》的貫徹實施

    立法是基礎,執法是關鍵。條例立法很難,經歷了一個漫長的路程和艱苦的協調歷程,執行好條例更難。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範、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是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重要內容。作為《風景名勝區條例》實施主體的建設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嚴格按照《風景名勝區條例》的要求,加大風景名勝區行政執法力度,嚴厲查處違反《風景名勝區條例》的行為,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維護《風景名勝區條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一是,要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努力建設一支政治素質強、法律水平高、業務技能精、廉潔高效的執法隊伍,從組織上保證執法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是,要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管理體制和行政管理方式的改革,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強化和完善風景名勝區管理工作中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根據《風景名勝區條例》規定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嚴格依法辦事,依法行政,真正做到嚴格執法、廉潔執法、文明執法。

    三是,要加強執法監督。建立健全建設主管部門內部的監督制約機制,不斷提高執法主體依法行政的自覺性,確保《風景名勝區條例》所賦予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職責落到實處,從制度上保證執法人員嚴格依法辦事。

    總之,我們應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目標,以貫徹實施《風景名勝區條例》為契機,進一步加強政府立法和行政執法工作,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風景名勝區資源,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和諧發展!

    我的講話完了,謝謝大家!

 
 
 相關鏈結
· 建設部、法制辦: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將獲執法權
· 建設部要求做好《風景名勝區條例》宣傳貫徹工作
· 法制辦就《風景名勝區條例》答中國政府網記者問
· 關於嚴格限制在風景名勝區內進行影視拍攝等活動的通知
· 國務院召開風景名勝區工作會議 曾培炎發表講話
· 建設部通知要求做好重點風景名勝區綜合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