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月7日),記者從貴州省檢察長會議上獲悉,貴州省檢察機關2007年將緊緊圍繞構建“和諧貴州”總體要求,全面加強和改進法律監督工作,加大執法辦案力度,以發揮職能作用化解社會矛盾為主線,以依法履行職責維護公平正義為根本,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切實貫徹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切實提高隊伍素質和執法水平,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07年,貴州省檢察機關將以“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為目標,充分發揮批捕、起訴職能,依法準確、有力地打擊各類犯罪,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進一步加強與偵查機關、人民法院的協調和配合,加大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力度,形成合力,確保有效打擊嚴重刑事犯罪。
2007年,貴州省檢察機關將進一步加大查辦職務犯罪力度,集中力量查辦大案要案,查辦發生在黨政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的職務犯罪案件;查辦國家工作人員利用人事權、司法權、行政審批權、行政執法權謀取私利的職務犯罪案件;查辦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産權交易、醫藥購銷、政府採購、資源開發和經銷等重點領域中的商業賄賂案件;查辦重大安全生産責任事故中的職務犯罪案件;查辦發生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以及國有企業重組、改制、破産和經營活動中的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查辦發生在社會保障、徵地拆遷、醫療、就業、就學等領域中損害群眾利益、社會影響惡劣、群眾反映強烈的職務犯罪案件以及非法拘禁、刑訊逼供、破壞選舉等侵犯人權的犯罪案件。
貴州省檢察院強調,今年在全面落實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中,要注意把握好幾個方面:對嚴重刑事犯罪,要貫徹依法從嚴的要求,該批捕的要堅決批捕,該起訴的要堅決起訴;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手段惡劣、情節嚴重的職務犯罪案件,要堅決查處;對執法不嚴、放縱嚴重犯罪、任意輕判等違法訴訟問題,要堅決監督糾正。同時,要貫徹依法從寬的要求,對主觀惡性不大、危害後果較小、悔罪態度較好、主動做出賠償並得到被害人諒解的,可依法不逮捕、決定不起訴;對有從輕、減輕情節的被告人,要主動向人民法院提出從輕、減輕、免除處罰的建議;對未成年人犯罪要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除主觀惡性大、社會危害嚴重的以外,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訴可不訴的不訴,確需起訴的也要根據情況提出從寬處理意見。對職務犯罪數額小、情節輕微、有自首或立功情節、認罪態度好、積極退贓的,可以視情況作撤案或不起訴處理。(周以明 羅華山)